7月4日上午,西北政法学院郭杜校区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改萍受贿案。法庭已经查明:原商州区区委书记张改萍共收受28人贿赂人民币106.9万元。(《华商报》7月5日)
比较有意思的是,张改萍受贿共计28宗,其中27宗都是张收受下属官员“买官”的贿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乡(镇)长要求当局长的,有贫苦乡镇的领导想调到富裕乡镇工作的,这比较符合腐败的一般规律即行业特点:一般地说,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项目、资金,他们捞钱主要靠卖官,人们向他们行贿也主要是为买官。现在,等待张改萍的将是法律的制裁。那么,我们还关心另一个问题:那些买官者买得的27顶官帽都收回了吗?
据了解,涉案的28名官员中,已有买得商州市城建局局长的吕宏涛被判刑10年;买得商州区教育局局长的陈新智和买得柞水县长助理的陈绪忠被商洛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但这三人的查处并非因为行贿,而是因为受贿。其余25名行贿人员的行贿罪均未得到查处。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只要行贿1万元就可以立案。那么,这25名行贿者何时归案?
再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大提出一个问题:27名买官者的官位有没有撸掉?中央早已三令五申,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买官卖官者一律严肃查处。为什么只查处卖官的,不查处买官的?对于买官的,不仅要把花钱买的官退回,让他们回到买官前的岗位,而且要在原来岗位的基础上,对照党纪进行处分。如果买来的官不予以撤销,那买官者当然会有恃无恐,今后就会主动出击,主动买官,用行贿促进受贿。而凡是花钱买官者,足见其德才水平的低劣,继续让他们坐在原来的官位上,只能为害一方。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通过行贿买官的官员,不仅得不到法律的制裁,甚至买来的官位也照坐不误。安徽省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卖出官帽69顶,福建周宁县的“三光书记”林龙飞、黑龙江绥化市的马德,他们都将一地的官帽全部卖光“变现”,当这些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之后,我们都不知道对行贿者有没有依法办罪,也不知道卖出的官帽有没有悉数收回,甚至一些买官者依然神气活现地做着他的官。这不能不说是反腐败斗争的一大失误。(殷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