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在飙升,油价在疯涨,水价、燃气价蠢蠢欲动,被垄断涨价整得没脾气的公众看到这样一条来自大洋彼岸的消息一定感到非常解气:美国《财富》杂志近日对世界级的财富领先企业在管理和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一次综合考量,公布了“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排名显示,排名第63和64位的中石油及国家电网公司,在榜单中位居倒数前两名(见11月14日中新社消息)。
相信很多国人是在一种解恨快感中阅读完这条消息的:寡头化的你们不是不在乎百姓的呼声嘛,“国际排名”总能引起你们一点注意吧。笔者看到这条消息的第一感觉是,我们的垄断企业不是言必称“国际惯例”,不是动辄“与国际接轨”吗?社会责任评估中排名倒数,这是典型的“与国际脱轨”啊!高喊价格要和国际接轨的中石油,在社会责任上怎么甘于脱轨、甘于垫底了?
和许多借这条消息对电力和石油企业进行舆论审判的网友一样,笔者这种反问不过也是借机发泄一种情绪。理性地审视,咱本就不该对我们的“垄断大爷”们抱什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期待——康德说过,人性这根曲木,决然造不出任何笔直的东西;同样,在这垄断的体制根基上,也决然生长不出真正的企业社会责任来。
绝对垄断的企业是不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因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根本用不着依赖“社会”,而是依赖“权力”,依赖行政权力赋予他们的专营和独占权——因为是依赖权力而创富,他们就不会对社会有什么感恩之心,不会与社会有什么共同的利益感觉,也就无所谓社会责任;因为仅靠权力就能独享资源,他们就会把感恩用在对权力的膜拜上,企业剩余就会流向继续攀附权力巩固垄断,他们眼中只有权力,而不必在意什么社会利益和公众态度,一来消费者无能对垄断“用钱投票”,一来再强烈的公众抱怨抵不上上级部门的一道审批令。这就是我们的电力和石油企业惰于社会责任的根本原因,这并非道德问题,而是出于一种垄断本性。
有人要说了,《财富》的企业社会责任榜前列不是有许多西方垄断企业,如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英国石油公司等等吗?请注意,我前文指的是“绝对垄断”,而受到制度约束的垄断是能讲社会责任的。发达国家的垄断企业一般都受到严格的规范,对垄断的监管独立于行政分支,是在选民—议会—政府—监管者的逐层委托代理环节中建立和运行的——这种体制下,垄断巨头有一种“民众的认同给了自己垄断经营机会从而赢利”的意识,自然会在这种感恩意识下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而我们的垄断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监管者被俘获的绝对垄断,自然缺乏面向社会的感恩之心。(曹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