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雅贿”借“艺术”外衣遁形
2008-11-07 12:05:00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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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娄底市政府搬迁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申庆华落马。在他收受的“雅贿”中,有价值10万元以上的鰼、香炉、青花龙纹牡丹缸等。(11月1日《中国青年报》)
爱好有雅有俗。然而,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难免会有别有用心者趁机打主意,如果不自制,“雅兴”、“雅致”就会成为他们的“软肋”和清廉 防线的薄弱环节。
在我国最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古玩字画成行贿之“雅物”已屡见不鲜。一些不法之徒利用领导干部的“雅好”,打通关节,使“雅好”成了拉干部下水的“铺路石”。比如,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受贿贪污案中,涉案物品就有恐龙蛋、窑变釉天球瓶等10多件文物;浙江省海宁市原副市长马继国爱好收藏名人字画、古玩和瓷器,在落马后检察机关追缴的赃物中,有数以百计、装满整整5个樟木箱的古玩、瓷器和名人字画……
不论是赤裸裸的现金,还是古董艺术品,只要进入了政务活动中的等价交换,就构成了贿赂。它无关“文化”,亦无关“雅”“俗”。贪官们之所以对“雅贿”情有独钟,一是烘托自己的身份和兴趣不俗;二是深知“文物”升值潜力巨大;三是为了摆脱受贿之嫌。
“雅贿”是新时期反腐倡廉的一大劲敌。有关部门不仅要及时设“防火墙”,而且要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决不能因为“雅贿”披上“艺术”外衣就从轻处罚。 (高福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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