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陵实行“1+3”模式管理重大村务
2006-10-16 11:24:57
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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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乐陵市在实施村级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公决、村级事务听证等有关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行“1+3”重大村务管理新模式。
“1”即村“两委”联席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作为村务管理的首要决策机构,对村级各项事务,尤其是重大事项,首先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提出处理解决的方案。
“3”即党员评议、村民公决和村务监督三个环节。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提交方案后,由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再交村民代表大会公决,通过便可实施。同时,为保证公决事项顺利实施,成立了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组成的村务监督小组,对公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村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自“1+3”重大村务管理模式实施以来,全市涉及村庄规划、道路硬化、沼气池建设、引进项目土地使用、集体资产处置等136项重大村级事务严格按照程序讨论、公决,保证了村务决策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扎实推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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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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