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对“一把手”重大决策实施进行备案
重大决策上报审查备案
大众网11月9日讯 博兴县为防止在党委集中换届之年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波动,突出抓好换届前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施政行为的监督。
规定要求,凡是涉及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干部选拔任用、中层班子大面积调整等重大决策,“一把手”必须严格遵守《博兴县基层党委民主决策规范》等制度,通过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在付诸实施前,要把实施方案连同会议纪要上报县委审查备案。
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取消了各级党政“一把手”不切合实际的决策事项9件,切实防止了换届前“一把手”急功近利,独断专行,搞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刘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