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2月28日讯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发出通知,重申并提出廉政纪律要求,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对节日期间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形式,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过一个文明、健康、廉洁、和谐的节日。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数量和规模,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各种名目的突击花钱行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转嫁费用负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许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努力帮助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农村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努力消除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本通知提出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财政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通讯员 孙松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