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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今年共查土地违法案660件 24人被追究责任

2006-12-08 12:13:34 华商报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组充分肯定西安市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西安召开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代市长陈宝根要求严查5类土地案件

    7日下午,西安市召开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上通报了1至11月,西安全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据悉,今年以来西安全市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60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15人。

  土地利用存在六大问题

    12月1日至3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组对西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督查,在充分肯定了西安市土地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西安市在利用土地上存在的六大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管似乎已经处于失控状态,顶风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如:长安区王寺镇七渠村在西安占强石油化工公司旁边非法圈占土地(其中包括基本农田)。督查组在长安区检查过程中,还发现5处以上的用地现场,有人正在向基本农田中运送或者已经堆放了大量砖块,随时有可能实施占地。

    二是土地违法数量大。灞桥和未央区违法用地分别占总宗数和总面积的96.83%、84.16%和93.04%、58.17%。长安区上报的1104.5亩违法用地中,90%以上为基本农田。

    三是有的地方以“以租代征”或“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名,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逃避规划计划控制,严重冲击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

    四是非法批地问题。默许违法、暗中支持违法依然存在。

    五是有的以发展生态农业、旧村改造或城中村改造为名,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六是案件查处不到位。罚款处罚标准偏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办结率很低,削弱和限制了执法的效能。西安市2004年以来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的仅占3%%。

    月底前严查5类重点问题

    7日,西安市代市长陈宝根在会上指出,此次西安市将重点查纠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以租代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5类问题。排查的范围主要包括2004年10月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施以来的所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对2003年3月到2004年10月份期间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复查,没有查处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到位;同时对2003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认真来一次“回头看”。二是重点查清2005年1月份到2006年11月份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排查以自查为主,市上抽查为辅,抽查的重点是长安、未央、灞桥等三区。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新增建设用地一宗一宗地查,做到区县不漏乡镇、街办,乡镇、街办不漏村组,村组不漏地块。要达到“五个清”:违法违规用地面积清楚、违法违规用地性质清楚、违法违规用地责任人清楚、全市违法违规用地登记造册清楚、底数清楚。

    陈宝根要求坚决停建违法占地项目。在建违法用地项目一律立即停工,拒不停工的,停电停水。对新出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一经发现,相关责任领导先停职检查,然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目前,西安市已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代市长陈宝根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综合、案件查处、督查等3个组,具体推动此项工作。(记者 赵伯平)

  编辑: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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