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腐败案又牵出一贪官
兰大二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原副科长马罡涉嫌受贿索贿10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
兰大二院
原基建部长被起诉 追踪
本报记者 赵利芳 实习生 马月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简称兰大二院)腐败窝案中又一涉案人员马罡(原兰大二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指控,马罡在兰大二院萃英花园建筑工程以及甘肃省儿童医院室外管网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承建单位贿赂100余万元。
收受设计单位11万元
003年年底以来,马罡在担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期间,负责联系兰大二院萃英花园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兰州某建筑设计院在承担兰大二院萃英花园工程的设计过程中,该院副院长曹某于2004年9月23日以咨询费为名,送马罡6万元,马罡收受了这笔钱款。2005年1月、11月曹某又先后陆续送给马罡5万元,马罡均收受了钱款。
收受索要承建单位87万元
2004年至2005年,兰州市第二建筑公司建丰公司在承建兰大二院萃英花园期间,该公司经理张某为顺利结算工程款,于2004年10月送给马罡20万元;2005年张某以拜年为名,又送7万元给马罡;同年7月~8月,马罡以借款为名,向张某要50万元;2005年中秋节前夕,张某送给马罡现金10万元,以上87万元马均接受。
收受私人老板3.6万元
2004年黄某个人承建兰大二院所属的甘肃省儿童医院室外管网工程,为了及时结算工程款,黄某送给马罡现金3.6万元,马收受此款。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马罡身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马罡能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主要罪行,可以自首论。
被告简介
马罡 男,汉族,1969年10月21日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捕前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科副科长。2006年8月28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拘留,同年9月9日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逮捕,现押于兰州市第二看守所。本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交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来源:西部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