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我国开发和开放最早.最好的省份,因此吸引了天南海北的家民工来到山东各地的城市打工淘金.
农民工进城打工是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大部分农民工是背井离乡,来到城市打工,他们除了寻找生计之需外,更重要的是为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他们在辛勤工作之余,也需要享有与常人一样的家庭生活,也需要天伦之乐,需要家的温暖,这表面上看是解决农民工个人生活的人性化问题,但实质上更是深入细致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是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大问题。我们不能在享受农民工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同时听他们辛酸的“我想有个家”的歌声,我们更不愿意农民工因为居住条件没有保障而流落失所,在工作艰辛的同时再饱尝生活的艰辛。在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要求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这就从一定意义上明确了为农民工解决居住问题、营造一个“家”的三个主体。
因为收入相对较低,所以农民工在很多城市的居住环境都不理想,但在坚持和谐发展的城市,农民工不仅有个好听的名字——“农民工”,而且还实现了安居乐业。配套齐全的打工楼、环境一流的校园式居住小区、安全卫生的临时居住点、方便适宜的租赁房、门槛降低的贷款买房成为“农民工”在城市安家、生活的好选择。
农民工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建设者,外来建设者能安居乐业,才有整个城市的稳定发展。为此,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到建设和谐城市、建设平安城市的战略部署中,着力降低居住门槛,优化居住环境,为不同类别的农民工提供不同的居住场所。
一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型主力军作用,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就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体现。城市贫困居民需要“安居工程”,城市农民工更需要“安居工程”,何况农民工还活跃在城镇中的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呢。因此,山东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发发展规划。
二是接收农民工的山东各地的企业单位。作为任何一家企业单位,都应该营造积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职工生活环境。为给自己创造利润的工人创造一流的生产生活条件,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和吸纳人才、留住人才和稳定工人队伍的关键,更是企业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因此,企业单位应该在关心职工生活居住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应该采取投资修建职工宿舍和职工之家的形式,为农民工营造一个固定的、温馨的“家”。
三是农民工自己。一方面农民工在长期的打工生涯中如果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就可以采取租赁、购买、建造的形式,营造固定的住所和“家”。另一方面,农民工还要坚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虑“家”的营造工作。如果自己是刚刚开始城市生活,在物质生活上还没有稳定的基础,还不能应付拖家带口的需求,并且爱人、儿女在老家不管是生活,还是就学等方面能够得到照应,那么,农民工可以暂时保留自己对“家”的愿望,不妨利用休假、电话、信函联络等方式,体会天伦之乐和亲情之暖。
除了在制度上趋向宽和,在精神上,城市人也将以更平和的心态对待外来人口。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说得好:“大家不要老是责怪外来流动人员大量涌入影响了我们的城市发展,实际上,如果我们自己首先能做好,外来人员进入这个环境也会受到好的影响,希望大家一起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的大环境。”
对一个政府、一个城市来说,宽和本身是一种施政的美德,更是一种明智的做事方式,也是和谐的体现。按照宪法,外来人口享有自由地到他认为能够增进他的福利的地方就业、劳动,城市相关部门不可能采取强制措施驱逐外来人口;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也需要外来人口。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城镇人口正在迅速老龄化,若不能补充更多健壮的劳动人口,本地社会、文化将丧失活力,本地经济也将失去增长动力。
当然,看到各种资源紧张的状况,本地政府和人口也难免有“资源焦虑症”,担心人口不断膨胀将会超出城市资源供应上限,从而导致市民生活品质的下降和城市生活的混乱。不过,人们恐怕也需要看到,外来人口也是一种资源,它为这个城市带来了更多的创造性,这种最可珍贵的资源本身,就有助于解决城市的自然资源和社会人文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
因此,对城市的政府及城市本地户籍人口来说,一个基本的现实就是:外来人口将会长期生活在这个城市,生活在大家周围。面对这个现实,与外来人口和谐相处,在与外来人口的磨合中,找到自己更好的位置,实现福利的“双赢”,就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政府宽和地对待外来人口,让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的主流生活,让他们对城市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市民平和地接纳外来人口,把他们看成自己的邻居。那么,外来人口就会把城市真正当成自己的家,自然地爱这个城市,关心这个城市。在这样的制度与精神氛围中,他们也会比较快地实现行为与生活方式的城市化。
建设和谐山东,首先需要实现本地人口与外地人口的和谐;建设宜居城市,除了让本地人口感觉宜居,恐怕也该让外来人口感到宜居。
为此,山东城市管理者需要采取宽和的管理模式,民众也需要宽和的心态。在把农民工当作平常人、正常人看待,在尊重农民工,重视农民工,理解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的前提下,享受与城市人的同等待遇,而且在现阶段还应更优惠的政策善待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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