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校招生有四大变化
2006-08-31 10:51:31
SRC-75
|
|
|
|
本报讯 据悉,《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由教育部发布。其中的四大变化考生及其家长需留意。 变化之一:社会化报名开始试点 2003年进一步明确了报名考生的范围。根据《规定》,2003年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高等学校招生的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等),均需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积极开展社会化报名和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从以前的学校报名到社会化报名和网上报名试点,这使学生的报名进一步与学校脱钩,从而为进一步淡化升学率、实施素质教育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变化之二:体检放宽受限专业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旧的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为此,从2003年起,过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将被《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代替。另外,今年的体检放宽体检受限专业的同时,强调了体检结论只作为指导和建议。这既维护了考生利益,又为更多的考生争取了上大学的机会。 变化之三:章程有误可以投诉 以前,有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如该校是否民办等内容,使考生很难分清学校性质,所以从维护考生自身利益和权利出发,《规定》要求招生章程必须包括上述的主要内容。如考生发现实际情况与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有差别,考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变化之四:扩大高校自主安排生源计划 在今年的生源计划方面,为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安排生源计划的权利,《规定》中取消了以往以政策的形式来安排招生的层次、专业和招生计划等要求。从而使高校能够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情况和各地人才结构等情况,自主、合理地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规定》要求,安排跨省招生的高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蜀言) |
|
编辑:
lh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