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主体
2006-08-31 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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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也是资源能源消费、转化的主体。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济钢致力于变革“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污染”的传统增长模式,先后经历了以成本为关注点的节能降耗、挖潜增效阶段,以环境为关注点的清洁生产阶段,以提高能效物效为关注点的发展循环经济阶段。逐步形成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以观念创新为先导,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管理创新为保证,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代谢物高效再生,追求企业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谐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钢铁企业循环经济模式。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了成本降低,效益提高。2005年实现利税、利润分别比1995年提高9.5倍、10.2倍。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降低,先后建成了省级清洁文明工厂、省级环境友好企业。200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视察济钢时指出: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具有社会效益,而且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济钢的经验值得推广。济钢被确定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的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十五”期间,济钢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更新改造设备850余台套,独创了120吨转炉到中厚板生产线的钢坯在线直送新工艺,高温钢坯直接送到中厚板加热炉,大大提高了工序热能转换效率。 我们不断健全创新体系,加大创新投入,1996年以来先后自主开发了120多项节能清洁工艺技术,形成专利117项,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77项。技术创新推动了资源、能源的节约。2005年与1995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下降44%,10年累计节约标准煤1800万吨,价值120亿元。工业用水复用率由1995年的90.3%提高到2005年的97.3%;在钢产量增加5倍多的情况下,耗新水总量仅增长不到1/10。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愿与全省企业和社会各界一道,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增长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主体作用,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承担压力,努力节能、节水、节电、节地、节材,为实现我省“十一五”规划的节能目标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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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解西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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