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节约型产业体系初步建成 34部门联手促节约
2006-08-31 11:03:00
大众日报
|
|
|
|
我省将自主创新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基,突出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发展先进制造业,山东节约型产业体系初步建成。 记者今日从省经贸委了解到,早在1997年,我省就出台了全国第一个节能地方法规———《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1年,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04年,省政府建立了由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等34个部门组成的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全力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创建,耗能高、污染重的小企业相继被淘汰。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底,我省共关闭小炼钢企业53户、小水泥生产线337条,小煤井687处、5万吨以下草浆生产线69条、5000吨以下酒精生产线15条。 关小、扶大促节约,改变了我省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了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十五”期间,全省实现GDP从2000年的854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8468亿元,年均增长16.7%;而万元GDP取水量则由2000年的286吨下降到2005年的113吨,年均下降16.9%;1000户重点用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由2002年的1.68吨标准煤下降到1.19吨标准煤,5年累计节煤5000万吨,节能增效300多亿元。同时,我省以1000户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了节能创新,加大对电力、化工、建材、煤炭、轻工、冶金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改造力度,2001年至2005年,组织实施省级以上节能技术创新项目540个,形成专利600多项,工业节能取得丰硕成果———2005年421家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3465.3万吨。
|
|
编辑:
侯海花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