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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许,孙晓慧被法警带入法庭。与刚抓捕时相比,她明显“胖”了许多。考虑其当前正在就医,身体虚弱等原因,庭审一开始审判长便让其坐着回答问题。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7月21日13时许,孙晓慧在北京市丰台区一长途汽车站提货处,提取托运的300余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时被当场抓获,毒品全部起获并收缴。 公诉机关认为,孙晓慧运输毒品数量大,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晓慧称,自己十几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一个人艰苦地拉扯着自己和弟弟,生活十分拮据。为给母亲减轻负担,自己初中毕业后便开始打工赚钱接济家中生活。2003年,自己来到北京打工赚钱。在自己努力下,弟弟也顺利上了大学,家中的经济主要靠自己的收入来支撑。起初接触毒品只是感觉好奇好玩,吸食是从2006年4月份开始,没想到毒品的诱惑力和危害那么大。自己一直是乖乖女,母亲不知道自己吸毒。案发后,母亲才知道了孙晓慧吸毒。如今,自己特别挂念母亲的身体。吸食毒品使自己患上了肾病,因治疗原因自己现今有些浮肿。 孙晓慧法庭最后陈述阶段称自己犯了法,会受到制裁。自己真的很后悔,很对不起母亲、弟弟及所有对自己好的人。在医院的这段时间,自己深深体会大了毒品对人的危害,自己深受毒害,希望人们以她为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被告人知罪认错,希望法庭能给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 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孙晓慧刑事责任,并希望法庭能考虑其系初犯,且有从轻情节的实际,能对其从轻处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作者:高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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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辉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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