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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罪行严重毒犯判重刑死刑不手软
2007-06-26 09:37:00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今天表示,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毒枭、职业毒犯、毒品犯罪的再犯,以及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国际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该依法判处重刑或死刑的,人民法院决不手软。

    明天是第二十个国际禁毒日,联合国有关机构为今年的禁毒日所确定的主题是“控制毒品”,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确定中国的宣传主题是“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整体情况,并发布了五个典型的毒品犯罪案例。 倪寿明说,从人民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新的特点:一是涉案毒品的数量增多、危害增大。二是毒品种类增多,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三是毒品犯罪形式多样化,呈现内外勾结态势。四是特殊群体从事毒品犯罪现象越来越突出。

    据了解,二00六年一月至今年五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四万九千二百七十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为五万五千六百七十一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为二万一千二百二十三人,重刑率为百分之三十八点一二。

    倪寿明说,今天授权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都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既重大又典型。这五个案例是:岩罕龙、李子彬、熊诗伟走私、贩卖毒品案;王光友运输毒品案;张洪安走私毒品案;龙从斌贩卖毒品案;郭世臣贩卖、运输毒品案。 (记者 朱大强)

编辑: 肖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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