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民广州3月28日电(吴俊 伊光军)广州71名劳教干警集体买文凭事件曝光后,广州第一劳教所连忙声辩:这是干警的个人行为,绝非我们的“组织行为”。然而网民不依不饶地质疑:71个没有大专学历的人短期内全都拿到了大专以上文凭,“组织”就没觉得蹊跷吗?如此行为竟然被“默许”,这将培养出怎样的“荣辱观”?
笔者获悉买文凭事件的出炉过程:广州市劳教系统机构改革以后,有没有大专以上文凭成了竞聘上岗的一道“硬杠杠”。于是,没有大专以上文凭却不愿失去岗位的干警在此竞聘规则下十分焦急,“怎样在不占用上班时间的情况下拿到文凭”一度成为他们的焦点话题。听说某学校不用上课只要交钱就能拿到文凭,大伙儿蜂拥而上,71位干警果然从那里顺利拿到了所需文凭。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前,广州第一劳教所领导对干警买文凭事件并非没有耳闻,但却没有加以制止。显然,在这个所的领导看来,干警们能够“各显神通”弄到文凭,对劳教所的整体利益没有坏处。因此广州第一劳教所上至领导下至普通干警,均对买文凭一事采取“默许”态度。
这种集体“默许”耐人寻味。一件完全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的可耻行为,竟然得到了集体的普遍认可;文凭凌驾于道德之上,这是怎样颠倒的“荣辱观”!
司法人员的素质,绝非一纸文凭所能涵盖,除了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外,更重要的还有道德水准、司法理念、社会经验、职业技能等诸多方面。如果要的是真才实学的文凭,就应该帮助干警联系正规的学校并监督他们学习,同时深入了解干警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
一个多名干警买文凭的劳教所,无论是其集体行为,还是普遍的个人行为,都让人质疑其基本道德素质是否过硬。更令人痛心的是,买文凭事件曝光之后,广州第一劳教所依然没有对该事件当中暴露的诚信缺失表现出强烈的耻辱感。这正可以说明,在全社会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极端重要的,而且是非常迫切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