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2004年以前,苏州市经常提及的口号是“富民强市”,而2004年以来,这一口号已经被改成了“富民优先”。(《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18期)
这一微妙的调整特别耐人寻味。在许多人的印象里,“富民”与“强市”、“强县”是在逻辑上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富民强市”与“富民优先”并无涵义上的太大区别。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在发展路径选择不当的情况下,“强市”、“强县”与“富民”并非可以毫无影响的共存,甚至还会产生根本的冲突。5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在我国一些能源富集地区,虽然GDP和财政收入连年迅猛增长,但当地多数百姓不仅无法从中获益,反而受累于因开发导致的各种生态灾难而日益贫困,“强县”与“富民”成了矛盾关系。于是,导致了许多这样的怪现象:财政意义上的全国“百强县”,同时却又是贫困县。
如果“富民”未被视作“强市”的前提基础,甚至也未被视作并列关系,而只是将“富民”视作“强市”的一种衍生性结果,乃至一种陪衬,则“市强”导致不了“民富”,甚至还使百姓越来越穷,并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更何况,还有许多地方为了“强市”,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剥夺着百姓的利益。
所以,从“富民强市”到“富民优先”的调整,实际上有着非常复杂深远的意蕴内涵。最近几年来,苏州市虽然因为出色的招商引资成绩而风光无限———2005年,苏州市实际吸引外资规模居全国城市之首,工业总产值第二,GDP全国各城市第四———但是,苏州市却一再遭遇“百姓未能同步享受经济增长”的批评。早在2003年,就有人对苏州和成都的诸项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GDP、进出口总额等数据苏州大大超过成都,但在有关居民生活水平的许多民生指标上却很落后,因此得出“苏州人不如成都人富裕”的结论。最近,具有经济学家头衔的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对苏州、上海和重庆进行对比以后,也很不留情面地指出:苏州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只长骨头不长肉”。这一重磅批评引起很大反响。而《财经文摘》在今年4月份推出一组报道,标题也赫然为“贫困的苏州”。
如此的背景下,苏州将“富民强市”口号悄悄调整为“富民优先”,这一简单的词汇变化背后显然隐含着极其丰富的信息,显示当地政府试图对公共政策、经济秩序等作出重大调整的姿态。苏州市委政研室主任所说的“小康不是政府的自娱自乐,而是要看老百姓的感受度”,或许正是这一调整的思维起点。
笔者认为,苏州的这一看似不起眼的变化,非常值得其他地方重视、借鉴。进一步说,根据当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根据当前经济发展内需不足,根据当前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企业创新能力不够等方面的情况来看,“富民优先”应该成为各地公共选择的金科玉律———“富民优先”,才能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富民优先”,才能赋予经济发展以新的活力;“富民优先”,才能让劳动者具有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企业才能获得更为优秀的人才;“富民优先”,才符合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
尤其重要的是,只有建立在“富民”基础上的“强市”,才是真正表里如一、内外协调的“强”,这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才不至于空洞化、泡沫化。通常的道理是“大河有水小河满”,但到底谁是起决定作用的“大河”?许多地方和许多人往往将地方财政理解为“大河”,认为只要地方财政富裕,百姓就自然充裕。事实证明,这样的理解多半是错误的。真正的“大河”,其实应该是百姓的腰包,因为财政富未必能带起百姓富;而如果百姓普遍富了,财政想不富都难。历史经验表明,“藏富于民”从来都不是一种坏的选择。所以,致力于“民富”并在此基础上追求“市强”,才是抵达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目标的最佳途径。■郭之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