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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政府着力关心引导 失地农民“四不失”

2006-08-31 11:00:28 SRC-78
  □本报通讯员 史严 徐腾 本报记者 孙巍 
 
  经济发展快,城市化进程猛,失地农民多,这一看起来似乎绕不开的难题,在日照却被破解得格外精彩。
  失地不失意
  离开土地,常让农民颇感失落。为此,日照市把失地农民纳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大循环中,激励农民失地不失意。
  典型引路、考察开路、学习找路,他们引导农民发展二、三产业,鼓励失地农民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石臼街道扶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000多户,私营企业340家,有近万人通过自谋职业走上致富路。据统计,东港区有5万多失地农民重新找到就业门路,占失地农民总数90%以上。
  日照开发区北京路街道组建2年来,先后承担8项市属重点工程的服务协调,完成50多个工业项目、70多公里道路的赔偿清障,征地数千亩,拆房2000多间。由于失地农民顾全大局,破除在公有制经济劳动才算就业的观念,自主创业,没有发生一起因开发建设而引发的群访和集访事件。
  失地不失利
  农民失去了土地,想的最多的是今后的生存和保障,而这恰恰是政府着力之处。
  日照市抓住发放、管理、增值等关键环节,通过“薪金、基金、息金、股金、租金”五金的灵活形式,将失地补偿金由“死钱”变“活钱”、由“小钱”变“大钱”,探索建立起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薪金:日照经济开发区规定,征地70%以下的村,对失地农民每年每亩发400元到600元的口粮补贴;超过70%的,每年每人发500元到800元的生活补贴。
  基金:日照街道大香店村将部分土地补偿金用作村民就业帮扶基金,目前已累计发放150多万元,帮助150多户村民发展养殖、加工、运输等行业。
  息金:北京路街道对补偿金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使用审批程序,今年街道土地补偿款到位率100%,群众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总量同比却下降25%。
  股金:日照街道后楼村利用土地补偿金,建设江豪建材装饰批发市场,其中一期投资3400万元,面积3.4万平方米,已招租完毕,全村人人有股份,生活有了保障。
  租金:前大洼村从大学科技园征地补偿费中,投资1200万元建设2栋学生公寓楼等,当年净收入120多万元,人均分配租金1000多元。目前,园区内已有7个村利用征地补偿金投资建设了20余栋学生公寓楼,仅租金一项,年人均收入达2000多元。
  失地不失居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对农民而言,失去居所比失去土地更成为他们的一块“心病”。
  结合失地农户家庭人口、户口构成和居住习惯等因素,日照采取货币安置与新居建设相结合、整体搬迁与中心村建设相结合、置换新居与分类安置相结合、住宅安置与不动产经营相结合,因人而异,统筹安置,确保了农民失地不失居。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的村居结合旧城改造,新建不同规格、多种套型的农民新居,既满足了不同生活水平农民的需要,还可把剩余房屋向外出售,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村民住房补贴和发展集体经济。
  北京路街道百发居委在迎宾路建设中拆迁127户,因老年安置和子女分户量大面广,街道、居委反复修订完善安置方案,对补偿金发放、安置楼分配、子女分户等作全盘考虑,在做好拆迁户安置的基础上,建成7690平方米的老年公寓,安置老年人147户,同时安置子女分户98户。
  日照街道许家楼、张郭、合村等20个村居则商住共建,既开发住宅,完成村民分户安置,又开发商业房,为群众就业提供了稳定场所。
  失地不失业
  对于失地农民而言,也面临着“下岗”再就业。日照从“授人一技、拓宽渠道、强化保障”入手,以“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为原则,广泛安置“下岗”农民。
  该市对因园区建设和城建开发失地的农民,可享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引导征地单位和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征地村的失地农民工。
  大学科技园引导扶持失地农民围绕学校,开展配套服务,工程建设、后勤服务以及学生生活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劳动用工,均优先从被征地村招用人员,目前已安置2000多人。
  日照钢铁公司、山东日鑫焦化有限公司均与被征地村签订了劳动用工协议,先后录用失地农民工350多人;日照经济开发区成立人力资源派遣服务中心,依托劳务公司,与大企业建立劳务协作关系,积极开拓国外劳务输出渠道,去年以来,实现跨区劳务输出2400多人。
  据统计,目前日照市失地后就业和有其他固定收入的农民达10多万人,占全市失地农民总数83%。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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