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网主站
>
新闻
>
新闻专题
>
建设新农村
>
各地举措
浙江省七个部门规定不得拒绝农民工加入工会
2006-08-31 11:00:32 SRC-262
记者 潘剑凯
浙江省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七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实施办法》,要求省内各家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民工加入其工会。
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外来流动人口700多万,来自外省和本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日益增多。这些农民工大多集中在建筑、服务业等非公企业,人员流动性强,其合法权益维护难,而要改变这一状况,组织其加入工会很重要。
《实施办法》规定,所有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凡是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不论户籍所在,用工形式如何,工作时间长短,都要依法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要求。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将实行流动会员制。
编辑: 李昕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