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46亿财政资金援建“新农村”
2006-08-31 11:00:29
SRC-78
|
|
|
|
本报济南3月2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山东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46.52亿元,比去年实际执行增长25.39%,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去年的13.45%,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为22.06亿元,高于2005年的20.07亿元。 为实现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尽全力支持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财政积极盘活支农资金存量,调整支农资金增量,大幅度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2006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方面的各项资金投入(不含中央补助)比2005年实际执行数增加9.42亿元,高于2005年3.5亿元的增量;省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为14.36%,高于2005年的13.45%。 记者了解到,46亿多元的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7.69亿元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比2005年增长41.81%,以落实全面取消农业税政策;二是安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资金30.52亿元,比2005年增长15.17%,以落实农业“三补贴”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农村经济;三是8.31亿元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比2005年增长59.8%,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课桌凳更新、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加快农村重点卫生院改造,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
编辑:
李辉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