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全省农村经济整体实力明显增强。 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业外部环境得到改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方式更加巩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化和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一系列农业法规陆续出台,按照WTO规则,农业质量标准陆续颁布,我省农业进入了一个法制化、市场化轨道。 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粮食,在面积调减1357万亩的情况下,总产仍达到3720万吨,增长15%;瓜菜总产8829万吨,增长430%;水果总产971万吨,增长280%;在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全省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415个,基地面积达到800多万亩。 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农业产值比重进一步下降,畜牧、水产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农、林、牧、渔的比重从1989年的66·7:2·6:22·9:7·7,优化为2001年的57·1:2:26·5:14·4。 科教兴农硕果累累。农业科技在农业增产增收中的贡献率由1989年的35%,提高到2001年的50%。13年来取得重大科技成果2943项,其中获国家发明奖15项、国家科技进步奖27项,省级奖858项;40%以上的成果得到转化,有40多项成果推广效益突破了亿元。通过实施跨世纪农民培训工程,共培训农民145万人。通过实施良种产业化工程,良种覆盖率由70%提高到目前的95%以上。 农业国际化进程加快。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出口创汇逐年增加。2001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44·7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5%,较1989年增长38·7亿美元。13年累计出口260·8亿美元。其中,蔬菜、水产、花生、肉类制品等大宗农产品出口量占全国出口比重均在30%以上,出口额均居全国首位。全省累计引进国外农作物优良品种900多个,先进技术400多项。 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从1989年至2001年,全省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4·6亿元,解决了571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08元增加到2310元,增长3·5倍。 农业综合开发坚持规模开发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区域开发与科技开发相结合,广度开发与生态农业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到2001年,全省累计完成投资69亿元,累计改造中低产田1900万亩,开垦宜农荒地270多万亩。 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1989年省级财政支农资金8·5亿元,2001年达到47·7亿元,增长4·6倍。农业机械化装备实力显著增强,2001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7690万千瓦,增长1·7倍。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 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9年的630元增加到2001年的2805元,增长3·5倍。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民生活水平整体上达到小康。 本报通讯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