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网主站 > 新闻 > 新闻专题 > 建设新农村 > 领导讲话

夏耕:建设新农村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2006-08-31 11:00:50
   
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我市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握好几个重点问题。
  第一,坚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的落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壮大农村经济实力,从而让广大农民过上富裕生活,这是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最基本要求,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在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才能改变农村的面貌。
  第二,坚持正确引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战略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我国还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正确把握舆论宣传,既要有紧迫感、责任感,又不能急功近利;既要深入广泛地调动各级政府和农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又不能把农民的期望值提得太高。
  第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今年,市里将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在资金投入上突出“三个高于”,即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总量高于上年,预算内支农资金比重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
  当前,新农村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情很多,各区市间、镇村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财政实力也不平衡。因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同时,也不能盲目攀比、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镇村负债搞建设。
  第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新农村,必须广泛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决不允许违背农民意愿,更不得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必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农民讨论决定。要好事办好,严禁用政府行为、长官意志取代农民自己的决策权。
  (薄克国 整理)
  编辑: 李辉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