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新华社评论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一项繁重的历史任务和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基本国情。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对这个基本国情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有十分清醒的认识,避免盲目乐观情绪、形式主义、长官意志作风下的急躁冒进,推动农村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
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落后。最近两年农民收入虽然有所增加,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开辟各种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脱离了这个中心,农村其他各项建设就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
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现阶段我国农村行之有效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当前,城乡二元结构还未根本破除,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破除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不断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与城市差距很大,农民看不起病、农民子女上不起学等问题十分突出。各级政府要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围绕农民需求大力加强农村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要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农民受益。
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做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按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推进。全国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生活习俗等情况千差万别,在规划建设中应区分发展阶段和地域差别,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格,不能把鲜明的民族特色、突出的地域特征、优秀的文化传统弄丢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模式、统一标准,各地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
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各级各地政府要引导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注意工作方法。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项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要坚决避免一切形式的“政绩工程”,切忌违背农民意愿、侵犯农民权益、加重农民负担,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造福亿万农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