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临淄区检察院 于家欣
临淄区检察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中,会同山东奥德隆集团与该村结成“亲家”,积极开展帮贫扶困、与学生结帮扶对子、捐赠图书和学习用具等活动,在得知该村南大街年久失修,每逢雨雪天气,出行难、行路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北伯村民的情况下,在全院开展了“我为新农村建设出把力”主题实践活动,全体检察人员踊跃捐款,将筹集到的30000元工程款及时送到该村。经过一个月的奋战,南大街全部得到了硬化,“泥水路”变成了水泥路,赢得了村民的拥护。
今年以来,临淄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区委确定的帮扶试点村北伯村开展了扶持资金整修道路、捐书赠书、举办养殖培训班等系列帮扶活动,在全区农村开通五条“绿色通道”,念好“五字真经”,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在“疏”字上下功夫,提高疏导能力,开通农民群众涉检信访的“绿色通道”。通过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加强与帮扶试点村、驻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开通案件受理举报热线、民行申诉受理热线和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线,推行一站式、全天候接访制度,实行首访负责制,及时上报“服务新农村建设简报”等形式,建立联系点、架设联系线、拓宽联系面,相继深入乡镇街道联系点3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件次,妥善处理了2件集体上访事件,畅通了检农联系渠道。
二是在“保”字上下功夫,着眼于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开通服务农村民营企业的“绿色通道”。制定了依法查办涉农案件不轻易冻结农村企业的银行账户,积极整治农村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农民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服务农村民营企业的“八项承诺”制度,走访农村民营企业20余次,自觉接受监督。帮助建章立制30余条,同时帮助修订完善合同,堵塞经营漏洞,增强农村民营企业的“造血”机能,规范了20多家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是在“打”字上下功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开通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绿色通道”。加大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的力度,集中打击盗窃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破坏山林、果林及坑农害农的犯罪,审查批捕各类涉农刑事案件123件,现已提起公诉197人。对该立案未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涉农案件,加强立案监督,追捕漏犯2人。同时优先办理涉农民行申诉案件,积极查办了22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在“防”字上下功夫,注重源头预防,开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绿色通道”。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控申、民行、预防等部门分类汇总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印成小册子,分组深入9个乡镇43个村庄,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400余份,进村以案释法。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以及在电视台开辟“时代广场——政法版”,悬挂励志人生公益广告等活动,建立流动和固定的“法治宣传基地”,创新预防犯罪的新形式,接受咨询300余人次,解答疑难问题160余条,受教育农民2万余人。
五是在“扶”字上下功夫,拓宽服务界面,开通农村帮扶工作的“绿色通道”。敬仲镇北伯村地处偏僻山区,是区委确定的帮扶试点村,该院与该村结成“亲家”,以扶智力、扶财力、扶活力为目标,结帮扶对子、找发展路子,积极开展捐书赠书、捐款捐助、技能培训活动。全院捐赠农村政策读本、法律知识问答、人生励志、中小学生知识读本等书籍200余本,开展“我为新农村建设出把力”主题实践活动,筹集南大街道路工程捐款30000元,终于使南大街的“泥水路”变成了水泥路。还聘请农业专家传授种养技术,加快种养业的普及和发展。同时,帮助修建花园、篮球场等文体活动设施,使每一个村民都能过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小康生活。
韩敏检察长表示将按照区委“三位一体”帮扶试点村的要求,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同时,尽力为全村村民办几件好事,帮助北伯村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