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参合大病农民获“二次补偿”
2006-12-28 09: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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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原讯 三唐乡代子张村农民张兴路的儿子张庆晓今年春患白血病,县里新农合按规定比例为他报销药费1万元。近日,他又领到了“二次补偿”3.4万多元。 今年,平原县95%以上的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全县受益农民达到20万余人次,占参合农民总数的64.38%,报销医药费总额598万元。进入年底,该县根据新农合医疗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对全县4—11月份报销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参合农民大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报销比例按一次报销后自己承担医药费可报销部分的50%计算。有110人得到二次补偿,补偿金额共8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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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栾晓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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