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学习驾驶申请的条件
(1)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向长期居住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向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2) 对申请人身体健康的要求 ①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驾驶证的,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申请其他车型驾驶证的,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②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7或对数视力表4.9(允许矫正); ③无赤绿色盲; ④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⑤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 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A、 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器质性心脏病等心血管系统病;癫痫病发作者或曾有既往病史、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麻痹和影响手脚活动的脑病等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痴呆等精神障碍; B、 运动功能障碍; C、 四肢不全,拇指残缺,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二指,下肢不等长度大于5CM; D、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E、 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F、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除外); (3) 对初次申请人年龄的要求: ① 大型客车、无轨电车:21-45周岁; ② 大型货车:18-50周岁; ③ 其他车型:18-60周岁 。
2、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履行的手续及有关规定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履行的手续 ①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申请学习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A、 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B、交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在暂住地申请的还应交验暂住证(暂住期为一年以上),外国(地区)人还应交验居留证件(居留期为一年以上); C、初次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省级车辆管理所按公安部规定审批; D、接受身体检查; E、送交本人彩色相片4张。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经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对持学习驾驶证并掌握驾驶技能的,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②持有驾驶证需要增驾车型的,应当申请学习驾驶证。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 A、 填写《增驾申请表》; B、 交验驾驶证; C、 送交本人彩色相片4张;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增发学习驾驶证。对持增驾学习驾驶证并掌握驾驶技能的,经考试合格后,换发驾驶证。 ③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可以申请驾驶证。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 A、 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B、复员、转员、转业、退伍人员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C、现役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件和省军区以上证明; D、 交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E、 接受身体检查。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④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驾驶证。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 A、 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B、 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C、 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 D、 接受身体检查。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⑤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外国(地区)人,可以分别申请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A、 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B、 交验护照等入境身份证件; C、交验居留证件(申请驾驶证居留期为一年以上,申请临时驾驶证居留期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D、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 E、 接受身体检查。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分别核发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 (2)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A、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相片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便服(非制服)彩色相片。相片底色为红色,人像头部应占相片长度约三分之二,相片规格为32×22毫米(1英寸)。临时驾驶证使用的相片规格为48×32毫米(2英寸)。 B、已持有学习驾驶证的,如需再申请学习驾驶证,须将原学习驾驶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凭该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重新申请。 C、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只限城市公共交通部门需要在市区固定线路上驾驶的人员。申请人应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经签注意见后报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审批。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从受理之日起三十天(节假日除外)批复。 D、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两年。学习驾驶证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 E、受理暂住人员申请学习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在签发学习驾驶证7天内,向申请人长期居住地车辆管理所发出查询通知,核实申请人持证情况。查询通知发出后三十天内如没有收到对方回复,可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F、申请增驾大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货车的经历。三年安全驾驶经历是指。 a、连续三年每一年内均无发生因违章被吊扣驾驶证两次以上(每次吊扣证不超过一个月); b、无发生以下情形的事故:特大、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责任)。 G、申请增驾人的年龄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的年龄相同。 H、办理增驾学习证时,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者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I、签发增驾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证一并注销。 J、不得同时增驾学习两种车型。实习期内不得增驾。 K、复员、转业、退伍人员申请驾驶证须在复员、转业、退伍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申请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两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 L、现役军人、武装警察持驾驶证必须是正式驾驶证,实习驾驶证不予办理,申请时还应提供通讯地址; M、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申请驾驶证应在回国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申请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两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 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 N、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考试科目为道路考试,其中持小型乘坐车、摩托车驾驶证三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 O、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应准驾车型考试,其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免予考试。 (3)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和步骤办理:报名(提出申请)-学科咨询-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场地驾驶考试-长途训练和道路驾驶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后,由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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