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驾驶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换领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1、换领人须持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 证、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确认翻译后出具的《汽车驾驶执照证明》,到淄博市公安 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1号业务大厅32号窗口审验换证资料;2、上述资料齐全审核合格者,持领取的或网上下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指定的地点 交费后接受身体检查;3、身体检查合格者,持上述所有资料到市车管所1号业务大厅32号窗口办理复考前手续;4、换领人持《驾驶员考试通知单》,到鲁中教考中心教学楼401室(淄川区商家镇)办理预约 考试;5、经考试合格者,到市车管所1号业务大厅31号窗口领取驾驶证。 考试科目为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