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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吊扣返还程序

2006-08-31 10:53:37
   
 

因肇事、违章被吊扣驾驶证,吊扣期满后,返还程序如下:
1、本人持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到市车管所1号业务大厅31号窗口领取《驾驶员复考通知记
   录单》,并如实填写。填写后交民警签章;
2、本人持《驾驶员复考通知记录单》到鲁中教考中心(淄川区商家镇)教学楼,办理复考
   手续;
3、考试合格后,成绩由内部传递到市车管所后,本人到市车管所1号业务大厅31号窗口领
   取原驾驶证。
4、被吊扣六个月(含)以上,十二个月(含)以下的,复考期间,在鲁中教考中心,领
   取《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车主可从网上直接填写打印,也可打印
   空白表格,手工填写,填写时只准采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并体检,考试合格后,
   本人体检后的《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到市车管所31号窗口领取原
   驾驶证。
 

  编辑: m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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