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吊扣返还程序
因肇事、违章被吊扣驾驶证,吊扣期满后,返还程序如下:1、本人持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到市车管所1号业务大厅31号窗口领取《驾驶员复考通知记 录单》,并如实填写。填写后交民警签章;2、本人持《驾驶员复考通知记录单》到鲁中教考中心(淄川区商家镇)教学楼,办理复考 手续;3、考试合格后,成绩由内部传递到市车管所后,本人到市车管所1号业务大厅31号窗口领 取原驾驶证。4、被吊扣六个月(含)以上,十二个月(含)以下的,复考期间,在鲁中教考中心,领 取《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车主可从网上直接填写打印,也可打印 空白表格,手工填写,填写时只准采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并体检,考试合格后, 本人体检后的《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到市车管所31号窗口领取原 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