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撞人逃逸后被车撞谁的责任
2006-08-31 10: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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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7日7时10分,在朝阳区顺黄路辛堡村口,高某无证驾驶无牌残疾人专用车(后乘李某),在该路口北边由北向南将一骑车女子撞倒后,由北向东逃逸。高某左转弯时,适有周某驾驶的超载大货车由东向西驶来,周某车前部将残疾人专用车及高某、李某撞倒并将残疾人专用车压在前车轮下,造成车辆起火燃烧,高某当场被烧死,李某受伤送医院抢救,两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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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mf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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