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出租车司机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2006-08-31 10: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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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已有数名肇事逃逸的驾驶员被终生禁驾。今天济南交警公布了其中两名已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的有关情况。 出租车驾驶员陈英林逆行、撞人后驾车逃逸。2004年5月4日23点50分,陈英林驾驶出租车沿天桥西副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官扎营中街路口处遇一男子骑自行车自东向西横穿天桥西副道,陈英林驾驶出租车将骑车人撞成重伤后逃离现场。第二天陈英林到天桥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11日,被陈英林撞伤的男子在医院死亡,17日济南交警支队审核批准对陈英林终生禁驾的决定,21日陈英林被批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如果陈英林当时立即停车救助伤者,或许不会有被撞者死亡的悲惨结局。值得一提的是,陈英林是出租车车主违反济南市客运管理有关规定私自聘用的驾驶员。 出租车司机马承刚酒后驾车肇事逃逸。2004年5月24日20点35分,马承刚酒后驾车沿小清河南岸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纱厂西街路口时将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的李某撞倒。马承刚立即加速向西行驶,所驾出租车的底部挤压李某身体,将李某在路面上拖出60余米,致使李某死亡,接着马承刚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马承刚的血样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6月18日马承刚被终生禁驾,24日马承刚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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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mf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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