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济南市出台《济南市市民文明交通行为规范》后,今天,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围绕“创城”主题行动,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 一是开展“停车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解决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阻碍行人通行的问题。科学规划停车区域,试点建设停车诱导系统。 二是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学校班车、校车的安全整治,坚决杜绝利用人力、机动三轮车、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运送学生。 三是加强市区交通管理,依法严查车辆不各行其道、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越线行驶、争道抢行、乱掉头、闯红灯等严重影响道路畅通、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非机动车、行人管理,及时发现、劝阻行人翻越护栏、乱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严格发放大货车进市临时通行证,对有交通违法行为或无进市通行证的大货车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四是强化交通组织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围绕今年济南市确定的10条重点拓宽改造道路、33条整修道路以及578条背街小巷整治等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研究制定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重点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规律性、有影响的交通拥堵。 五是在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点、各大公园、商场等场所张贴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组织宣传民警,深入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居,特别是公交和客运出租公司、学校、酒店、大型企业等重点单位。 六是狠抓执法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活动,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事故处理部门严格执行接处警时限,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抢救伤员及时,处置现场快速,恢复交通迅速。 交警近期将开展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严把驾驶员考试培训关,强化客运车辆、驾驶员和驾校的清理整顿,对驾驶作风恶劣、经常违法的客运驾驶员,公布“黑榜”。对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和驾龄在3年以下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和年检、转出、转入关,严查报废及非法拼(改)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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