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降耗重点抓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五魁首"
2006-08-31 1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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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常新喜)济南市将取消一切不适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相关规定。记者30日从济南市政府获悉,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济南市将重点进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节矿等5个方面的节约,并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能耗、水耗情况和资源节约等方面的信息。 据介绍,为尽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济南市将全面梳理过去的政策规定,取消一切不适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相关规定;利用经济和政策法规手段加大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清洁生产等事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加强资源节约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现在起到2007年,济南市将突出抓好资源开采、资源利用、社会消费、土地利用等4个环节,重点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节矿等5个方面的工作。为此,济南市将认真执行设备能效标准和家电能效标志,方便用户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民用和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水平;认真监督执行电动机、变压器、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的经济运行标准,杜绝严重浪费能源的现象;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能耗、水耗情况和资源节约先进技术及先进的管理信息。 济南市政府还要求有关部门增加对技术创新的投入,积极推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复合材料、轻质保温材料、再生包装材料等新材料技术的开发应用。以国家大力推行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山东省百项资源节约实用技术(产品)”为重点,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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