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浪费——仿佛一对同胞兄弟,提“贪污”必提“浪费”。可是,它们当下的处境却大不一样:贪污肯定是犯法,浪费却好像没罪。
据报道,不久前北京市对全市48家市、区政府机构2004年的能源消费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8家政府机关的人均耗能量、人均年用水量和人均年用电量分别是北京居民的4倍、3倍和7倍。其中,政府机构的人均年用电量最高值达到9402千瓦时,相当于北京居民488千瓦时的19倍。也就是说,有的政府公务人员1天的耗电量,够一个普通老百姓19天的生活用电。
今年入夏以来,各地用电负荷不断创出新纪录,拉闸限电、企业轮休的消息不绝于耳,政府机构作为资源消耗的重点领域之一,却一直没有资源使用方面的定额限制和定额管理,成为节能监督工作的“盲区”。楼层没有电表,办公室更没有电表,大家在一个集体无管理的状态中争相浪费——谁也不是省油的灯。
尽管办公室里总得开着电脑,打字机、复印机也忙个不停,但再怎么用也不至于“用”出老百姓的19倍吧?某些公务员节约意识淡薄,“浪费意识”严重,原因就在于缺少节约资源的利益驱动: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
政府机构表现出来的浪费现象暗合了经济学上的“公地悲剧”概念:公地是公共的,谁都可以使用,收益是自己的,问题是大家的,公共事物无人关怀,“公共牧场”必然遭受“过度放牧”。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埋单者永远是“公家”,个人只是使用者和享受者。受益者与承担者的无限期分离,正是政府机构浪费现象严重的重要祸因。
可想而知,如果不能把降低能耗节约开支与公务员自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谁也不会真正把“为公家省钱”当回事,“公地悲剧”也就不可避免。
所以,把“公家的钱”变为“私家的责任”,把节约资源、节约开支列入政绩考核,是遏制政府机构浪费现象的必要手段。
盛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