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我国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探索出一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方法、新机制,总结出了一些有益于可持续发展的经验。本报从今天起刊发“新发展新变化——‘十一’期间看环境”系列报道,集中反映我国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所进行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 在浙江省杭州市的德嘉社区,有一位老太太觉得将剩饭剩菜倒进垃圾桶太可惜,就倒在池塘边喂鱼,这些剩饭剩菜发出了异味。居民在社区网站的环保BBS上讨论后一致认为,应该将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于是制止了老人的“好心”行为。
绿色社区创建让德嘉社区的居民们更加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也更有知识、有能力参与环境问题的解决。
这只是中国10年来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的一个缩影。
自1996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提出在全国逐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以来,截至2005年5月,全国各级绿色学校已达到2.4万多所。而绿色社区起步虽晚,进展却很快,目前全国已有2300个省市级绿色社区。与此同时,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的创建绿色家庭活动也为家庭参与环保提供了有效载体。从绿色学校到绿色社区再到绿色家庭,绿色创建领域不断拓展,正在机关、乡村、工矿、医院、饭店等各行各业延伸,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些创建活动不但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素养,改善了学习、生产和生活环境,还带动了广大青少年、市民、家庭乃至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形成了有利于环保的社会风气,推动了社会进步。
在企业层面上,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在全国发起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2004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人民大会堂为拜耳(无锡) 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授牌、颁证;今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授予上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目前,中电国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等20余家企业已通过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初步考核。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可以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伙伴关系,共同探索环境与经济“双赢”的途径,逐步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难循环、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
城市方面,自1997年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来,截至今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共命名48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并且在山东威海和江苏苏州、常州形成了3个环保模范城市群。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树立了一批社会文明昌盛、经济持续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示范城市和城区,开拓了城市发展的新道路。
在农村,自2001年在全国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以来,已有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等79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已成为现阶段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改善农村环境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同时,也是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重要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
而自1995年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已分9批批准建立了528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已有82个地区和单位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并受到命名和表彰。海南、吉林、黑龙江等8个省开展了生态省创建工作,河北、陕西、江西正在进行生态省建设的前期准备。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安吉县、深圳市龙岗区等一批市、县(区)开展了生态市、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推动了试点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促进了生态产业成规模、上档次。
一系列大范围、宽领域、多层次的绿色创建活动,折射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的悄然变化。短短10年间,我国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已经从单纯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加强监管,发展到一方面继续加强监管、一方面推动典型引路的新阶段。
可以预期,通过绿色创建这个有效载体,围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相协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一个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中国已经启航,而未来之舵,就掌握在我们每一个人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