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三年目标"敲定 建成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
2006-08-31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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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9月29日讯(通讯员杨海燕记者胡磊实习生苑莘)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省节能形势与政策技术报告会获悉,我省敲定创建节约型社会大盘,3年内将打造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30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 据了解,近期,省政府已经出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循环经济发展纲要》,重点在冶金、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酿造等行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争取用三年时间培育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20个循环经济园区、30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 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将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节约矿产资源。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到2006年,目标是万元GDP能耗比2003年降低5%,由1.055吨标煤降到1.00吨标煤,重点抓好1000家耗能大户节能;万元GDP耗水降低15%,由176吨降到15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65%提高到68%,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5提高到0.57;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由141.3万元提高到150万元以上。 第二阶段是到2010年,目标是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10%,达到0.90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7%,达到12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180万元,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5公顷以下。基本建立起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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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余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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