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至6日,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人口计生委、建设部、劳动保障部等6个部门组成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到广东督察农民工工作。督察组先后到佛山、东莞和深圳市实地检查,召开农民工座谈会,深入企业和农民工子女学校了解广东省农民工工作情况。在6日举行的座谈会上,国务院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说:“调查表明,近年来广东农民工待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张为民认为,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大胆创新,成效突出,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今年春节前,张德江书记到东莞慰问农民工并对农民工工作提出7点要求;黄华华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明确要求。谢强华副省长两次组织专题研究5号文贯彻意见。2月16日,广东省政府召开了广东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就贯彻国务院意见,做好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7月下旬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并于9月1日正式下发。
各级政府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东莞市制订《东莞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通过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将在全市全面推广;珠海市取消外来工就业登记卡;江门市落实企业自主招工权;肇庆市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外来工办理技术等级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证件,只收工本费。
据悉,今年广东省75.8 %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免费培训广东省农村劳动力26.1万人,培训在岗农民工近40万人。农民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均领先全国,其中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接近全国的一半。
从今年9月1日起,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这次调整是广东历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广东省平均增长17.8 %,最高增幅达32.6 %,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前列。在有关制度的保障下,农民工的生活工作条件得到改善,人均月收入都在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及以上。调查显示,广东省农民工人均年总收入(2005年)为13857.6元,仅比同期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69.94元少900余元。
广东省劳动部门还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广东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工资的“零欠薪”专项行动,为53.8万名农村流动就业人员追回欠薪4.3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