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主法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基础
■加强社会和谐团结,充分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
广东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委今天发布《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问题,既总结提炼近年来广东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又对新形势下需要突破的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广东特色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实施意见》共十一个部分,50条。第一部分阐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第二部分阐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强调推进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全国前列。其余九个部分为实体内容,可概括为:一个加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两个坚持———坚持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坚持为民务实,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六个加强———加强民主法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加强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基础;加强社会和谐团结,充分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
广东省委强调,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认真抓好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推动广东省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把构建和谐广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和谐社会建设力度。二是坚持狠抓发展第一要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坚持注重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四是坚持扩大民主,完善民意表达机制。五是坚持依法治省,维护公平正义。六是坚持继承创新,建设和谐文化。七是坚持为民务实,改善群众生活。八是坚持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九是坚持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十是坚持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和谐社会建设新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