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实现人民对国家权力活动的监督,腐败分子就会失去藏身之地,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消除腐败这个痼疾!”
连日来,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十届委员齐聚北京,建言献策。民心、民情、民意,声声入耳;大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其中,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化的2003年,如何夯实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成为新一届代表委员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
“腐败为何越打越多?反腐败的着力点在哪里?怎样遏制腐败的产生与发展?”代表委员们思考着一个极为严峻的课题。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代表委员们在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时说,翻开近5年来查处的“贪官录”,反腐业绩硕果累累。大量贪官落马的事实证明,雷霆万钧,重拳反腐才能得到民心。
在河北,“借佛敛财”的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如烟散去,大权在握为己谋私的原省国税局长李真被判死刑,曾担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的吴庆伍辞官下海仍避免不了翻船的结局。王福友、薄绍全、杨益铭、李山林、张二辰这一串长长名单上的人物最后都走上了历史的审判台。
在辽宁,曾经威风八面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与以刘涌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沆瀣一气,甘心充当保护伞,最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李利君委员认真阅读了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他说,5年来,一大批“腐败蛀虫”被纷纷揪出: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共侦破70000多件,占立案总数的41.7%,其中犯罪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5700多件,110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查处。
“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杨卫泽代表说,成克杰、李嘉廷、胡长清等一批领导干部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处,厦门远华、湛江特大走私案被侦破,收到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赢得了民心。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警钟一次次向世人敲响。夏赞忠代表说,只要党和政府坚持重拳反腐,激浊扬清,就一定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不受约束的权力:腐败最大的支撑点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加大了廉政建设的力度,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腐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反腐败形势仍很严峻。
为什么如此声势浩大的廉政建设不足以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现行对权力的监督制度存在漏洞和缺陷,要根治腐败,必须立足治本,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快廉政法制建设进程。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位广东籍全国政协委员一语中的:权力是腐败最大的支撑点,特别是个人权力失去了约束;放弃了正确的人生观,主观意识褪变是腐败的温床。他分析近年来广东、河北、辽宁等地查处的大案要案,主角都是因为权力过大又不受监督,导致主观上私欲膨胀,颐指气使,以至于在他们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为所欲为,大肆贪污受赂,卖官鬻爵,搜刮民脂,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马向东、李真等人劣迹斑斑,群众不知道可以理解,难道咱们的一些领导干部不知道?这些人贪污腐化最厉害的时期,恰恰是他们提拔重用最快的时期。”陈忠林代表说,这说明,党内民主在个别地方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地步。有的干部酒桌上什么都敢说,开会决策时什么都不说,导致‘一言堂、家长制’盛行,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党内监督,而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
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不规范,也为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大开方便之门。帅金高代表分析,三大环节最易滋生职务性群体腐败:产品购销过程中索贿受贿形成以“回扣”为纽带的群体性腐败,工程建设过程中损公肥私形成以工程项目为轴线的群体性腐败,执法过程中枉法徇私形成以保护伞为特征的群体性腐败。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广遂的话意味深长: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只有抓住反腐倡廉工作中带根本性的问题,才能确保反腐败斗争逐步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
选准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
反腐要有新思路,通过建立现代反腐新制度,治标治本,卡住腐败之源,我们党完全有能力惩治和消除腐败。代表委员们在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对前景充满信心,同时积极为取得反腐斗争的胜利建言献策。
“今年国务院的机构改革,为从体制上遏制腐败进一步夯实了基础。”河北省公安厅厅长俞定海代表说,反腐败要从根源抓起,逐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如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管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尽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新旧体制和观念转变的过程。同时,严厉打击只是一个方面,只打不防打不胜打,要加强审计监督,防微杜渐,让一些干部在没有犯大错误时能够及时悬崖勒马。
黄泰康代表提出,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一定要建立现代反腐机制,即从机制源头上解决腐败的制度集合,它包括:居民收入申报制度、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储蓄存款实名制度、集中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独立审计制度、政治透明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司法制度以及各种类型的监督制度等,综合施治,多管齐下,甚至要及早考虑出台适合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法》。
春天的阳光已经和煦地照在大地,代表委员们正行使着他们神圣的使命。“反腐之路艰且长,坚持反腐,恰恰说明我们党敢于揭露问题,敢从自己身上挖病灶,我们党完全有能力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这样,党就能战无不胜,我们的民族必能立于不败之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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