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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为了人民的利益——人大代表谈人大监督

2006-08-31 10:51:57
  徐江善 慎海雄 于绍良  
 

  新中国诞生前夜的早春时节,毛泽东在从西柏坡动身进京时对他的战友们说:“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54年后的又一个阳春三月,近3000名人大代表聚会京城,重温毛主席意味深长的话语,在深入地思考: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政府如何在这场“赶考”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监督工作要化难为易  

  五年来,人大的监督工作已经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汪晓村代表认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是任何人都能体会到的。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法不依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监督比立法的难度更大,更需要进一步加强。

  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民代表说,从各级人大的监督实践看,只要领导重视,真正履行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监督工作就会变难为易。到去年底,浙江各地已经有34万农村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亿元。城乡低保人群在全国率先实行统筹,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的结果。在浙江省九届人大期间,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将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的议案,受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由于农村的低保工作从来没有实践过,开始时有一定难度。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汇报,并予以督促,促成了这一制度的实施。李泽民代表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是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去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5年来开展的重点监督案件进行了集中“回头看”。通过监督,不仅督促处理了一大批典型案件,还推动了食品卫生、建筑工程质量、养老保险扩面、生态林建设等工作的展开。

  如何抓住监督工作的难点,化难为易?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代表认为,当前应该高度重视监督过程中的整改,要把边查边改、边评边改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对执法者要加强监督  

  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代表说,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当前,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应是对违法行政的监督。近年来“民告官”为什么越来越多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行政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在行政或执法过程中把部门、个人利益放了进去。执政为民首先要做到权为民所用。近些年,我们国家加快了立法的步伐,但一些地方干部办事情、做决策不从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出发,甚至不按法律办事 ,违反行政程序,拍脑袋决策,结果造成失误,有的甚至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些代表认为,由于对执法者监督不力,我们曾走了不少弯路,吃了不少苦头。现在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如果各级干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者得不到有效监督,对党的事业将造成极大的危害。当然,人大的监督也必须依法进行,因为人大监督是法律监督。我们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的监督,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立”。在新的形势面前,盼望监督有法可依,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使人大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监督要落到实处  

  石家庄神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江代表说,他所在企业的员工每年要与全国20多个省市中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打交道。企业在全国各地办事处的员工经常反映,一些经济欠发达省市,那些握有一定权力的人常常用感情代替原则,不能严格依法行政。可是,在这些地方,如果检查起来,各项监督措施一条也不会少。监督不落在实处,等于一句空话。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世发代表和沈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代表介绍了辽宁省在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方面做出的探索。沈阳大东区动物园拆迁后搞房地产开发,老百姓反应强烈。人大代表经过调研提出一份内容翔实的报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表决时否决了在动物园搞房地产的动议。在辽宁省,重大问题人大都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依法行使表决权。

  克服监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是当前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山西代表王跃胜说,要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必须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尤其要注意监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那些看起来在实施监督、实则并不解决问题的所谓“监督”,在干部和群众中影响更坏,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监督——人民赋予的权力;

  监督——为了人民的利益。

  在党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工作必将在法制的轨道上扎扎实实开展起来,为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的民主法制建设谱写新的篇章。(完)

 

  编辑: d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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