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黄女士到一家地下大型超市买东西。购置年货的人群拥挤不堪,收银台前的队伍长达10多米。但是,通向地面的出口却只有两条狭窄的通道。“突出重围”后,黄女士后怕不已:“太可怕了!这要是起火了可怎么办?”
黄女士的经历,并不罕见。
“目前,我国相当多的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令人担忧。”武警新疆总队总队长梅兴润代表说,消防法规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属消防重点单位,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多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措施是到位的,但也有不少地方把这些措施做成了表面文章。”梅兴润注意到,在一些商厦,尽管显著位置贴着醒目的消防宣传画,那块有消防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标识牌,不知何时被“请”进了角落,有的竟已残缺不全;写字楼里犹如迷宫,“应急路线提示牌”花里胡哨难以辨认,拐来拐去找不到“北”;有的紧急出口锁了几道,据说是为了防盗,还有的竟被封死变成了仓库……
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2002年上半年,在商场、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近万起,直接损失上亿元。然而目前,全国已查明的公共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中,仍有近30万处没有整改。
“这些隐患,将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梅兴润代表不无忧虑地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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