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十七大报告把社会建设单列成章,这在历次全国党代会报告中还是第一次,可见我们党已经把民生问题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华教授解答: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社会建设单列成章,强调“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个“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突发期”。国外其他国家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我国许多地方均已不同程度地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党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高度重视社会的和谐,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事实上,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提了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把社会建设单列成章进行阐述部署。这就突显了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表明我们党已把社会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之中,并作为了当前和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
社会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城乡居民的衣食住行用水平不断提高,享受的公共服务明显增强。但是,也要看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比较多,特别是收入差距拉大、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买房难买富贵、就业难尤其是大学生就业难、打官司难、社会保障面窄水平低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还非常突出。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社会就难以和谐,而且也必将影响到经济的发展。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正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五个有”,既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也是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公平正义的角度,对发展教育、扩大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等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只要我们贯彻落实好这些部署,扎实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就能不断增进全体人民的福祉,就能实现“五个有”的目标,就能不断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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