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安全防火须知
2006-08-31 10: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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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的圆满成功,保护参会企业的商品及人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和杜绝人身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安全防火须知敬告如下: 一、各参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定,明确防火责任人和签定责任书。 二、参会单位需进行装饰展位的,在装饰前必须将展位装饰方案、图纸、使用材料报大会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与大会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方可到展区组办理入场布展手续。 三、展位内的电器安装,必须由具有资格证的电工操作,并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电源由大会统一提供和负责施工搭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线。严禁使用煤气炉及电热器具。 四、展区内严禁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进行装饰。如必须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作防火处理。展区内严禁吸烟。 五、凡装饰的展位,根据展位大小,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灭火器可以自带,也可在大会租借。自带的灭火器必须交防火办公室检验认可。各参展单位租用大会灭火器须缴纳一定数量的防火器材保证金,撤展后视情况退还。 以上须知望各参展人员共同遵守执行,如有执行者,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取消参展资格的处理。 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大会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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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余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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