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举行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报告会 张高丽主持
2006-08-31 10: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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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6月13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省委今天在济南举行报告会,邀请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作辅导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政协主席孙淑义,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赵春兰和省委常委参加报告会。 刘峰岩在报告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介绍了《实施纲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过程,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系统讲解了《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对《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今年1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刘峰岩指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纲要》,要深刻领会指导思想、基本经验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治理腐败,注重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坚持立足全党、着眼全局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部署反腐败工作。 张高丽在讲话中说,刘峰岩同志作的辅导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既立足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又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精辟深刻,系统全面,丰富生动,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加深对《实施纲要》的理解,正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张高丽指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实施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上来,更加自觉地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把《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引向深入。要把学习《实施纲要》与学习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山东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学习《实施纲要》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要加大对《实施纲要》宣传力度,在全省形成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良好氛围。 张高丽强调,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把握教育、制度、监督等重要环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要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根据具体意见提出的任务,制定分工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各方面的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纪委常委,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省管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驻济各高等院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机关干部代表,省纪委、济南市纪委机关干部共7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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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余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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