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下放济青7项审批权和7项服务事项
2006-08-31 1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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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11日讯(记者张庆村通讯员滕世雷)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济南、青岛两市加快发展的意见》,将7项审批权、7项服务事项下放两市,以促进两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省公安厅下放的审批权包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确认登记、安全技术防范一级工程管理审批、赴港澳其他事项的签注审批以及公安队伍管理内部审批等。省公安厅在《意见》中还对部分服务事项提速增效作出规定:济南、青岛机场边防检查站在机场设立分行通道,为旅客提供便捷服务;将出境国际航班开检时间提前30分钟;对200人以上的出境国际航班提前2小时开检;对国(境)内(外)政府代表团和大型国际活动代表团以及中外籍旅游团出入境实现预录制度,以缩短团队在口岸停留的时间;对外国和台湾船员登陆住宿限制有所放宽,船舶在港期间,持证船员可随时登陆;在青岛、黄岛边防检查站推行船舶入境预检制度,船舶预检后即可上下人员并作业等。 这些审批权的下放,有利于两市群众办事更加快捷方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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