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网主站 > 新闻 > 新闻专题 > 学习济南交警十周年 > 人民公安

河南省公安厅急令:发生特大事故局长就地免职

2006-08-31 11:00:10 SRC-538
   
 

 

    “国庆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主管局长和交警支队长就地免职。”昨日,省公安厅再下紧急命令。节前连续召开道路安全电视电话会,两次下发紧急通知,这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史以来是第一次。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今年前8个月,全省已发生交通事故16040起,造成2938人死亡、15668人受伤。尽管死亡数字比去年同期少了近500,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但全省前8个月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58起,造成217人死亡、192人受伤,问题主要集中在农用车违法行驶、客车超速、骑摩托不戴头盔引发的事故上,一旦放松管理,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考虑到国庆期间全省出行人员众多,9月26日,省公安厅召开“‘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并下发紧急通知,明确客车驾驶人配备、驾驶时间、严禁超速、超载等规定。

    昨日下午,省公安厅在保国庆道路畅通电视电话会上再次下达急令:分管局长要直接深入一线指挥;支队、大队一把手要分片包县市、包线路、包路段、包景区。凡在国庆期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主管局长和交警支队长的责任,该免职的要就地免职。 作 者:记者李红汛

  编辑: 解西伟
 
 相关新闻
· 河南省公安厅急令:发生特大事故局长就地免职
· 建设部建分析约谈制 特大事故省份领导将被...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