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第二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的背景和筹备情况,并通报了“8.01”特大跨国贩毒案件等情况。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武和平同志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第二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新闻发布会主持词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 武和平
(2005年10月12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上午好!
欢迎诸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先生,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李远征先生,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兼禁毒处处长刘长杰先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三项内容:一是介绍即将于10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的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会议的有关情况;二是通报“8·01”特大跨国走私贩卖氯胺酮案件情况;三是回答大家的提问。另外,我们还准备了在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机制下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活动取得的成果以及中国帮助境外开展替代发展的情况,供大家参考。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的有关情况:
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的由来
基于遏制本地区毒品严峻形势的共同需要和禁毒合作的共同愿望,2000年10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了第一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主题为“实现2015年东盟无毒品:统一观点,改变进程”。会议由泰王国政府、联合国禁毒和预防犯罪事务办公室(ODCCP)和东盟联合主办。时任我国国务委员的罗干同志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来自文莱、柬埔寨、中国等36个国家和联合国亚太经合社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16个国际组织及一些非政府组织的378名代表出席了第一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
会议通过了《曼谷政治宣言》和《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行动计划》,决定成立预防教育、减少需求、缉毒执法、替代发展等四个工作组。每年召开年度会议,回顾上年度在各个禁毒领域取得的成果,制定下年度的合作计划。
第二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准备情况
面对毒品形势的变化,为了更好地解决本地区的毒品问题,各成员国认为有必要在时隔五年之后召开第二届会议,并希望在中国举办。经中国政府批准,今年10月18日—20日中国政府、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以下简称UNODC)和东盟联合主办“第二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届时,将有东盟10国和中国主管禁毒事务的部长、UNODC执行主任科斯塔以及欧盟等国际组织、美国等的代表约150人与会。此次会议的任务是,回顾5年来本地区各国禁毒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功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战略和行动计划。作为会议的主要成果。具体安排是:18日、19日为高官会,与会代表将就“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减少毒品需求和执法”和“戒毒康复”等议题下进行发言,然后分组讨论更新后的《行动计划》、《北京宣言》和本地区国家“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联合行动的倡议”。20日上午为部长级会,我国国家领导人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各国与会部长也将在会议上发言,正式讨论通过有关共同文件。
在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机制下取得的成果
五年来,东盟和中国各国在毒品预防教育、缉毒执法、戒毒康复、替代发展等领域开展了有效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一步扩大了本地区禁毒工作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提高了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能力,推动了替代工作的发展。一是开展了不同层次的互访活动,加强了交流,增进了了解,密切了合作。二是开展了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共同破获了一批跨国贩毒案件,抓获了一批毒品犯罪嫌疑人,缴获了一批毒品,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活动。三是帮助缅甸、老挝等国家开展了替代发展工作,在资金、技术、市场、关税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条件,不断萎缩本地区的罂粟种植面积。
中国和东盟国家开展禁毒国际合作情况
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除ACCORD机制外,还有1993年创立的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和联合国禁毒署(UNDCP)的六国七方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机制,2001年成立的中国、老挝、缅甸、泰国禁毒合作机制,以及其他双边和多边禁毒合作框架。2000年以来,中国先后与东盟国家中的泰国、老挝、缅甸、越南、菲律宾等国政府签署了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双边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下,与泰国、老挝、缅甸等国每年举行中央和边境地区会晤。2003年7月,中老缅泰四国禁毒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湄公河禁毒考察,通过了合作打击沿河贩毒活动的行动计划。同年7月,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印度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清莱召开了多边禁毒会议,进一步密切了相互禁毒合作。我就先介绍这些。下面,请刘跃进副局长通报“8·01”特大跨国走私贩卖氯胺酮案件情况。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一
通报“8·01”特大跨国走私贩卖氯胺酮案件情况
(2005年10月12日)
今年9月19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山东、广东和香港警方联合破获了“8·01”特大跨国走私贩运氯胺酮(K粉)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产自印度的氯胺酮1010千克、汽车2辆、毒资8万余元。该案是我国建国以来一案缴获氯胺酮数量最多的案件,也是近年来开展国际禁毒合作的又一成功范例。
2005年7月28日,广东省警方获悉,一个以加拿大籍华人KUNG KA SAM(绰号“大头森”,加拿大籍)、陈焕新(绰号“阿B”,香港籍)、项宝(绰号“阿宝”,加拿大籍)、杨卫源(绰号“肥仔”,广东人)等为首的跨国贩毒团伙,准备从印度向中国内地走私多达1吨的氯胺酮(K粉),广东省警方即开展工作。工作中发现,该团伙以每公斤8万港币的价格在印度购买了这批毒品,拟藏匿于700桶化学品中,从印度孟买港经新加坡、韩国釜山运抵山东烟台港,再经陆路运至广东,以每公斤1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广州出售。为逃避打击,该团伙计划租用两个货柜,分装两条货轮运输。其中,一个货柜无毒品,为另一个货柜安全运输进行探路。
得此情况后,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彻底斩断这一跨国贩毒通道。8月22日,公安部禁毒局和有关业务局召集山东、广东等地办案人员共同研究,决定立为重大目标案件进行侦查,案件代号为“8·01”。
后经10多天的艰苦侦查,专案组初步掌握了贩毒集团的基本情况和活动规律。9月10日,监控的可嫌货柜已从印度、经由新加坡、韩国抵达烟台环球货柜码头,该贩毒集团在山东烟台的联系人李志波随即联系货代公司、仓库及有关人员准备接货。9月14日,李志波将可嫌货柜报关入境并运至烟台某冷藏厂仓库存放。9月17日,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项宝、杨卫源等人从广东乘机赶到烟台与李志波会合,商谈毒品的辨认、分装和运输等事宜。9月18日,专案组获悉此批毒品将于9月19日装车运往广东,项宝也定好了19日早上7点35分的航班,准备从烟台飞回广州安排毒品的分销。此时,专案组分析认为,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和毒品大多数已集中在烟台,收网时机成熟,遂展开收网行动。守候在机场的侦查人员,在机场即将项宝抓获,随后又分别在集装箱仓库现场和酒店将李志波和杨卫源抓获,当场查获藏匿在集装箱货柜内的氯胺酮1010千克。
经初步审查,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不仅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还交待“这次主要是探路,想从烟台打开毒品入境通道。”对在逃的“大头森”,正在联系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二
近年在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机制下破获的部分跨国贩毒案件简况
1、中缅泰联合侦破“7·28”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
1999年7月28日,中国云南省公安机关获悉境外大毒枭谭晓林准备向我国贩毒的线索后,遂立案侦查,代号“7·28”贩毒案。随后,中国10个省(区市)警方通过5年的艰苦侦查,并在缅甸、泰国和香港地区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的通力协助下,彻底摧毁了以谭晓林为首的制贩海洛因犯罪集团和以刘招华、陈炳锡为首的制贩冰毒犯罪集团。1999年7月至2005年3月,先后抓获了刘招华、陈炳锡、张启生等犯罪嫌疑人30余名,缴获海洛因550多千克、冰毒12.36吨,查获房地产10余处、汽车10余辆以及毒资人民币、港币3606万元。
2、中美印联合侦破“125”跨国贩毒案
2001年9月,中国警方从美国司法部缉毒署获悉,以王坚章为首的贩毒团伙多次将“金三角”地区毒品贩往美国。中国警方决定立案侦查,专案代号“125”。经过20多个月的缜密侦查,中国和美国警方逐步摸清了该团伙在中国、美国、缅甸等国家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贩毒网络及活动规律。2003年5月16日,中国和美国警方分别在中国福州和美国纽约同时采取收网行动,抓获了王坚章等人。随后,印度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警方又抓获了其余犯罪嫌疑人。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缴获海洛因40.2千克、麻黄素35千克,缴获毒资人民币80万余元、美金11万元、港币50万余元、汽车4辆。此案的成功侦破是中美两国禁毒执法部门又一重大成果。
3、中泰缅联合破获“3·30”特大跨国贩毒案
2002年4月5日至10日,中国内地、香港以及泰国、缅甸和美国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国际贩毒案,先后在中国广东深圳和云南思茅缴获海洛因356.95千克。2002年1月,中国云南省思茅地区公安局获悉:以派蓬、邵思国、许连科、王祖光等人为首的国际贩毒团伙,准备利用木材掏空的办法藏匿毒品,从缅甸经中国内地向香港贩运海洛因。4月5日凌晨,中国警方在深圳市龙港区当场抓获前来验货、接货的毒贩胡育光等人,缴获海洛因70千克。随后,中国云南省公安机关在思茅地区截获刚刚入境的第二辆藏有毒品的柚木货车,当场缴获海洛因286.95千克。泰国警方在曼谷将国际毒枭派蓬拘捕。4月9日下午,应中国政府和警方的要求,缅甸有关方面将在逃的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王祖光、许连科等11人抓获并移交。
4、中泰“3·15”跨国贩毒案
2004年9月23日,中国云南省警方成功侦破了“3.15”特大贩毒案,抓获冯玉林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海洛因463.92千克。后,中国和泰国禁毒部门通力合作,在曼谷抓获了贩毒团伙主要成员肖佳进(外逃缅甸的中国人),并于10月28日移交中国处理。“3·15”案件是中泰禁毒合作的成功范例。
5、中缅“8·14”跨国贩毒案
2002年7月初,中国云南省警方获悉:一贩毒团伙在中缅边境大肆走私贩毒,团伙成员和有关合伙人主要分布在缅甸、泰国和中国境内,遂立案开展侦查工作,代号“8.14”。2005年5月25日,缅甸警方根据中国警方提供的情报,抓获两犯罪嫌疑人,查获晶体状冰毒102.5千克。至5月27日,中国和缅甸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均为缅甸籍),缴获毒品晶体状冰毒102.5千克,摧毁了一条长期在中、缅、泰三国边境地区活动的跨国贩毒网络。该案是中缅禁毒执法合作以来在缅甸境内缴获冰毒最多的一起案件,也是今年缅甸国内所破获的第二大冰毒案件。
6、中菲联合破获“9·2”特大跨国贩毒案
2004年2月10日,中国公安部禁毒局、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与菲律宾国家禁毒局密切合作,联合侦破“9·2”特大跨国走私贩运冰毒案,在菲律宾马尼拉港缴获由老挝经泰国曼谷和新加坡运抵菲律宾的冰毒304千克,缴获毒资190余万元,在菲律宾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天福,在中国抓获肖佳成等4名犯罪嫌疑人。此案是中菲两国开展国际禁毒执法合作的成功案例。案件破获后,菲律宾总统阿罗约亲赴现场视察,通过媒体向中国警方表示感谢。
7、中马联合破获“5·12”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
2004年4月27日,在中国公安部的指挥协调下,福建省公安机关与马来西亚警方密切合作,成功侦破“5·12”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件,共抓获来自马来西亚、荷兰、菲律宾、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犯罪嫌疑人32名,查获成品冰毒22.91千克、半成品冰毒1970千克、手枪2支、子弹16发、汽车12辆。中方冻结涉毒资金330万元人民币,马方冻结涉毒资金700万元马币(合1525万元人民币)。2004年7月17日,中方成功接回马方移交的3名犯罪嫌疑人。此案的成功侦破,沉重打击了跨境毒品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展示了两国警方缉毒执法水平,在国际社会特别是东南亚国家产生了良好反响。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三
在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机制下中国开展替代发展工作情况
替代发展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重要途径。1998年时任国务委员罗干同志出席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时,郑重向世界宣布将替代发展作为中国开展禁毒国际合作的三大主张之一。
在中国政府的大力倡导下,中国云南省各级政府从90年代起,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帮助缅甸和老挝北部传统罂粟种植地区开展替代发展工作,并从资金、技术、市场、关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2000年,中国政府颁布专门的规定,对云南省企业境外替代发展产品返销中国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从1993年起,老挝政府在联合国禁毒署以及中国资助下实施了天然橡胶替代罂粟种植的项目,至今,仅在南塔省,橡胶种植面积已经超过1500公顷。2000年,为解决当地的橡胶加工和产品出路,中老两国政府达成协议,由中国企业投资100万美元在老挝南塔建立12000吨橡胶加工厂。
2002年,国家禁毒委员会直接投资30万元,为缅北果敢地区提供了农作物种子和幼苗。并培训农业技术人员340人次。
2004年元月,国家禁毒委投资50万元人民币在缅甸掸邦第二特区南部万宏地区实施了龙眼烘烤加工替代发展。该项目是目前金三角地区最大的烘烤厂。2004年4月,国家禁毒委员会投入50万元人民币帮助老北乌多姆赛省种植水稻、玉米等作物3000余亩,粮食产量达1160吨,净产值76万元人民币。
2005年7月,云南省临沧市晶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政府达成在缅甸果敢县种植15万亩红薯、木薯的禁毒替代项目合作协议。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底,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企业已累计投入资金和实物5亿多元人民币,在缅北和老北完成替代种植面积60多万亩。其中,替代种植水稻、玉米、荞麦等粮食作物面积约为7.1万亩,替代种植热带水果30万亩、橡胶约11.5万亩、甘蔗约6万亩、林木(柚木、铁衫、核桃)等4万亩、香料2万亩、茶叶1万亩,此外还有柠檬、豆类、剑麻、魔芋、香茅茶、咖啡等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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