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返乡遭骗流落街头 民警相助联系家人
2006-08-31 11:00:10
SRC-400
|
|
|
|
本报4月5日讯(记者高红日实习生宿可伟)在广州打工的一河南少女在返乡经过济南时,先是遭到同乡拐卖,后又被遗弃在火车站,只能流落街头。今天,槐荫警方帮她联系上了家人。 今天下午,段北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的求助电话,称自己流落街头回不了家。民警赶到经六路延长线一公用电话旁找到该女子。原来,该女子小李是河南人,今年17岁,在广州打工。昨天上午,她跟随一同乡从广州回家。走到半路时,刘某称自己要到济南办点事,要她和自己一块去,小李就跟随刘某来到一家理发店。不料,刘某竟是要把她卖到理发店做小姐。小李得知后当场拒绝,坚持要回家。刘某见难以得逞,就谎称带她回家,却于今天上午把她甩在了火车站,一个人走了。 小李身上只剩十几元钱,只好在大街上游荡。最终,无奈的她向当地民警求助。民警了解情况后,马上与她的家人取得了联系。
|
|
编辑:
孟凡帅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