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巡逻途中发现被盗车 失主失而复得乐滋滋
2006-08-31 11:00:09
SRC-402
|
|
|
|
大众网济南8月10日讯 (记者 孟凡帅 通讯员 张庆祥) 8月8日下午,天桥交警大队洛口中队民警顾晓红、张振军巡逻至小清河北路时发现在山东化工厂宿舍门前的路段上有一车号为鲁AP4900的银灰色昌河面包车停在路边,还开着四角灯,并且发动机还没有熄火。 细心的队民警发现后下车查看,由于是雨后,民警还以为是车辆坏了在维修,正准备上前帮忙,但当民警来到车前寻找驾驶员时,却没有发现驾驶员的踪影,民警发现该车虽然没有熄火,但是仔细一看却发现右侧门的玻璃破损不堪,再一看驾驶室里方向盘底下的钥匙开关也被手撬坏了,还有锁定方向盘铁锁的一端还锁在方向盘上。 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了这一情况,指挥中心民警通过上网进行对比,确定此车是今天早上刚报案的一辆被盗车。于是民警顾晓红通过车上的名片进行了多方查找,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联系上了失主(李金泉,北园镇水园小区29号楼3单元201室),失主看到失而复得的爱车,激动的说:“多亏了你们交警同志,要不我的车就被开跑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今天上午,天桥交警大队交通科经过与天桥刑警队联系,进行登记后将车还给了失主,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财产安全。 |
|
编辑:
孟凡帅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