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发展县域经济,是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抓好的三项工作之一。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开拓创新,把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本报从今天起刊发系列评论员文章,以期各地对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给予更多关注和考量。
县城是县域的标志,从某种意义上讲,县城的“大”与“小”,代表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反映着一个县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做“大”县城,无疑对一个县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和拉动作用。 做“大”县城,是由县城在县域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长期以来,县城作为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直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和载体,是联结城市与农村的桥梁和纽带。县城作为县域范围工业、商业的集中点,对县域范围内的乡村有着“增长极”的作用,县城做“大”了,其辐射能力就强,辐射半径就大,带动作用就明显。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那些综合实力强,经济发达的县市,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县城规模大、经济发达。当前,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和我省的县城规模普遍偏小,城市功能落后,难以发挥其县域经济核心与龙头的带动作用。因此,做“大”县城,发挥其应有功能,就成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的必然要求。 做“大”县城,并不是一味扩展县城面积,或单纯增加县城人口,而是应将着力点放在县城经济规模和总量的增大、产业的增长和各种生产要素聚集度的提高上。县城之所以成为县城,是县域产业聚集的结果,又是产业发展的空间依托。没有产业作为支撑,县城就变成了“空壳”,即使规模扩大了,也会造成基础建设的闲置和浪费。做“大”县城,关键要充分发挥其聚集生产要素、服务经济产业的作用,以要素的集聚为重点,不仅要促进人口的集聚、生活的集聚、产业的集聚,更要促进人才的集聚、技术的集聚、资金的集聚、信息的集聚,以节省空间和时间,降低公共事业成本,大力促进产业与城市对接融合,以产业集聚加快城市成长,以城市发展带动产业升级,促进产业发展,产生规模效益。 做“大”县城,需要完善县城的城市功能。城市功能是由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生态功能等诸多方面联接而成的系统,各种功能之间相互联系、互相促进。当前,许多县城只注重发挥工业生产中心的功能,把经济增长作为其发展的惟一或首要目标,没有从城市功能角度考虑县城的发展和建设。同时,许多县城不重视、甚至忽略其他功能的建设,各项功能间没有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以为一项功能提升了,其他功能就会自然而然地发挥作用,结果难以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功能支撑。同时,功能支持体系不完备,缺乏城市功能建设的基础。由于我国的县城是随着以大量农村人口涌入为特征的城市化进程而形成的,城市功能支持体系自身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一些县城只是一个大乡村的集合体,难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要求;有的县城在建设上考虑眼前利益多,考虑未来发展的利益少,以至于急功近利、破坏生态环境的做法时有发生,县城规模不大,却产生了污染、交通拥挤等大城市病。用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从单纯以简单经济功能建设为中心向以完善功能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新城市发展模式转化,从而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成为做“大”县城的必要条件。 做“大”县城,须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统筹考虑。做“大”县城,归根到底在于通过提高县城的城市功能,靠产业聚集人口,促进农民向县城转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城相对于大中城市而言“门槛”低,农民进入较容易,易于形成农民就业的产业基础。目前我国有2053个县,不足5万人的占7%,76%的县城人口不足10万,远未达到合理城市规模。如我国县城平均人口规模达到15万-20万人,就能吸纳2亿多农民进入,使我国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因此,要建立有利于县域城市化发展的集聚机制和政策环境,使县城不仅成为大城市产业转移的重点目标地,更成为县域内各类企业的集聚地,成为农村经济能人和外出务工归来农民的居住、就业和创业地,从而使做“大”县城的过程成为城乡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