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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对日索赔“赢”在中国
2007-05-29 08:00:00 作者:记者 温涛 高园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3月27日,一行五人的日本律师代表团匆匆抵达济南,但他们无心欣赏泉城春色。
  就在前一天,日本宫崎地方法院刚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山东劳工对日本政府和三菱金属公司的索赔诉求。
  这是山东受害劳工第一次以集团诉讼方式提出诉讼。
  这些山东受害劳工于1944年被强掳到日本宫崎县的槇峰矿山做苦力,受尽折磨。
  60年后,也就是在2004年,在中日双方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德州的刘清江等7名健在的山东劳工和一名已逝劳工的家属代表,远赴日本,在宫崎县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三菱金属公司,要求被告对当年的不法行为赔礼道歉,并作出约1.84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400万元)的损害赔偿。
  法庭宣判后,原告当庭提出了上诉。随后,中方对日索赔宫崎诉讼辩护团的日本律师,马不停蹄立即赶到山东,他们要把判决结果当面告知当事人,并为下一步的上诉搜集更多证据。 
 
    法院判败诉但我们赢了  

  “我们没有输!”
  3月28日,中国人对日索赔日本代表团在济南举行新闻发布会。团长成见幸子律师介绍了本案庭审的有关情况。
  成见女士说,开庭之前,中方和日方的律师花了3年多时间,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昔日被掳劳工们工作的槇峰铜矿,如今已经面目全非,在当年铜是重要的军需品。在法庭上,由于被掳劳工大多年事已高,或者身体不好,庭审时放映了各地收集来的音像资料作为证据。
  “经过反复诉讼,被告三菱金属公司承认劳工们曾在此艰辛劳动的事实。”成见说,“最初日本政府也否认这样的事实,日本的一些人也否认侵略战争以及慰安妇、强制劳工等问题,而此次法院裁决认可了这些事实,加害方不得不承认强制劳工的问题,也就是说,这意味着日本政府和企业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也是此次判决的积极意义所在。尽管法院判决我们败诉,但我认为我们赢了。”
  据悉,已逝劳工安保翠之子安立海等人,当庭对判决表示不理解和愤怒,并当即表示要向日本福冈高级法院上诉。日本律师在新闻发布会上展示了与此案有关的大量照片和实物资料。
  庭审现场激动人心
  董一鸣是槇峰矿山山东劳工对日索赔一案的中方代理律师。从2004年8月立案到一审判决,共庭审11次,其间他6次赴日本。
  “当时法庭上一片欢呼声,旁听席上都是我们的人,他们大多是日本方面的支援团体。”董一鸣说,“我们不仅做了大量口述笔录,拍摄了劳工们的生活录像,还带着老人们去日本当年被强制劳动的场所现场取证。老人们对当年劳动的场所记忆犹新,很快就找到了在槇峰铜矿当年劳动的矿洞,日本律师根据有关资料绘制了劳工劳动场所的地图。”
  据介绍,宫崎县一共有60多名律师,而其中有25人参与到槇峰矿山山东劳工对日索赔的辩护团中。
  追究战争犯罪无时限
  成见幸子和另一位为中国劳工索赔奔走的日本人儿玉武夫均认为,战争犯罪的诉讼没有时效限制,所谓的诉讼时效,不过是找的借口,是站不住脚的。
  据悉,在一审判决中,法官在判决的附言中称,从道义上讲,强制劳动的创伤和事实永远不会被忘记,要尽快促成此事的圆满解决。成见律师说,普通的判决上没有这样的话,这折射出法院非常尴尬,他们也有自己的烦恼,而这也透露出,此案应该还有努力的可能。
  成见律师认为,跨越时效期限的障碍,并不是不可能。对于起算日的问题,她说,1986年中国才有了出入境管理的制度,之前中国公民无法去日本。可以这样看,在所谓的有效期内,原告方正在为此案做准备。但不意味着放弃权利的行使。
  3月28日中午,新闻发布会之后,中日双方的律师直奔德州禹城、平原等地,一方面对原告宣布一审判决的信息,另一方面也为下一步的诉讼进行新的准备。

    儿玉武夫:八旬翁为中国劳工鼓与呼

  在来山东的中国人对日索赔日本代表团中,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在探访原告的过程中,他一直走在前面,在日本的庭审中,他一直坐在前排。
  他,就是已经80岁高龄的儿玉武夫先生。
  儿玉武夫先生是槇峰矿山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的重要推动者和参与者。
  年轻时投身社会活动
  儿玉先生说,他的家庭就深受战争之害,他的哥哥在长崎的原子弹爆炸中死去,这对他触动很大,也在他心中埋下了反战的种子。
  上个世纪40年代末,20岁出头的儿玉先生开始逐渐接近日本共产党,“因为在当时日本的政党中,只有日本共产党是反战的。”后来他加入了日本共产党,当时美国想最大限度地利用日本,对此他发表了一些批评意见,这些因素给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被公司开除。而儿玉武夫先生从此全身心致力于社会运动,成了一名全职的社会活动家。
  儿玉说,“我当时抱定一个信念,不为战胜去牺牲,但为阻止战争去牺牲,死而无憾。”
  曾受到周总理的接见
  儿玉武夫与中国的结缘可以追溯到1965年,他第一次来到中国。当时还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接见,郭沫若还为他题字。
  儿玉说,在那个年代,对于日本侵略战争责任的追究就已经萌芽了,战后他一直关注中国的政局,他认为,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如果不能和平共处的话,会对亚洲的安定造成很大的影响。
  “文革”期间,儿玉中断了与中国的往来,但他对中国的关注一直没有间断,时隔30年后,他在1995年前后重访中国。
  揭露“和平塔”真相
  在日本宫崎县和平塔公园,有一座特别的石塔。塔建于1940年11月,日本方面称该塔是为祝愿世界和平而建,是由来自世界各地的石头建成。
  但儿玉武夫先生调查发现,这座“和平塔”所用的基石,都是由日本侵略军按指令从备战国家采集的,塔身的用石则全由宫崎本地提供,建塔者的险恶用心很明显:以被占国家的苦难和屈辱,彰显日本的强大和威武,这座塔只有和平的外表,实际上是一座侵略塔。
  儿玉先生不顾自己年事已高,从1994年起与十几位志同道合者组成调查会,远赴中国、朝鲜等地实地考察,以揭露和平塔的真相。
  参与中国劳工调查
  2003年,日本政府公布了槇峰矿山赴日中国劳动的250多人的名单,引起了儿玉武夫的关注。
  儿玉武夫通过一位在东京工作的中国人进行联系调查,调查过程中,他又认识了山东曲阜一名人士,这位人士提供了近30人的生还者名单并给了儿玉先生。儿玉先生自此就联系几位朋友,参与此事的调查。为了禹城劳工的事情,他已经六次来中国,奔波之苦被置之脑后。
  “一个人,一生是否有价值,价值体现在哪里?我认为能够让别人过上幸福生活,就能体现我的生命价值,地位、名誉和金钱,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儿玉说,“我现在经常对年轻人讲,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随风倒做墙头草,如果只听上司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话,那样活得就没有意义了。”

    成见幸子:伸张正义是律师的义务

  成见幸子是此次来山东的日本代表团中唯一的女性,这是她第三次来中国。她的律师生涯已经有30多年。
  她说,禹城、平原一行下来,她对于原告的处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特别是一些赴日劳工的家境非常贫穷,这给成见女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这可能是劳工事件给原告们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她真正了解了为什么原告们不能在所谓的诉讼时效内去日本打官司,而这一点,对于日本人来说很难理解。这更坚定了她协助原告把官司打下去的决心。“一审判决不予赔偿,我们不会同意。败诉只是暂时的。”
  成见女士参与此事,是受了儿玉武夫先生的影响,儿玉先生找到她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就参加进来。
  成见幸子说,参与中国劳工的案子,是出于正义的考虑,“为弱者伸张正义,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个是不分国界的,换了其他律师,不论是谁,都会为了正义去帮助他们。”她引用日本宪法第九条说,日本政府承担战后的责任是应该的,这也是一个义务。但它首先要认清战争的罪恶,才能真正反省,并对受害者作出赔偿。
  成见幸子女士来自宫崎中央法律事务所,该所是她与丈夫一起开的,成见说他们家是律师之家,女儿也是律师,在大阪从事法律工作。成见说,丈夫和女儿对自己投身此事非常支持。她还透露,女儿从事的工作也与战争有关。战后有很多日本的战争孤儿从中国回到日本,他们的处境也很悲惨,成见幸子的女儿就在协助这些人争取国家赔偿,以保护他们的权益。
  成见幸子很谦虚地说,她参与此类案子相对较晚,因为在日本有500多名律师组成了辩护团,协助中国原告解决战争遗留的对日诉讼。“我经常与其他律师研究法律和政治问题,大家一起做力量才更大。参加这样的案子让我自己很感动。”

    这些备受折磨的老人们

  刘清江:
  到了阴间也要控诉!
  3月28日,济南的新闻发布会一结束,中日双方的法律人士赶到了禹城。原告中的健在劳工,大多集中在此。
  经过一路颠簸,一路打听,律师们来到了禹城县梁家镇双庙屯村的刘清江老人家。他是作为原告的7名劳工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今年也已经78岁了。
  刘清江曾经两次到日本出庭作证。听说败诉一事后很激动,当即表示要继续打官司:“我只要活着还有一口气,就要把官司打到底,一定要讨回公道,并要日方赔偿身心上的巨大损失。如果解决不了,我到了阴间也要控诉他们!”
  “说时效过期了,并不是理由,一个杀人犯,犯了罪过多少年都是杀人犯,难道过了期限就没有罪过了吗?”
  在诉讼委托书上,刘清江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摁上了手印。
  刘义起:
  下跪演示受罚场面
  刘义起现在跟老伴生活在一起,家徒四壁。现年已经80岁的他,每天都要忍受疝气和腿疼带来的痛苦。他拉开了自己的裤腿,小腿部分明显地细一圈,腿上还有疤痕。
  刘义起,1927年7月出生在禹城张庄镇大油坊村。刘义起被抓那年刚17岁。“我后来得知,我娘在我被抓走后,因为找不到我眼都哭瞎了。”
  刘义起说,“在日本,有一年过年,日本人让我们跪了整整一天,然后他们骑在我们身上,起来时再打我们一巴掌。”刘义起跪倒在地,演示当时的情况,“想起此事我就想哭。”
  刘义起说,“官司要继续打。”他已经无法签字,诉讼委托书的签字是亲友代签的。
  邵长水:
  一生未了的心愿
  3月29日上午,记者随儿玉武夫、成见幸子还有董一鸣等,前去平原县。那里还有3名赴日劳工。
  董一鸣律师说,去年原告之一的邵长水本来要去日本参加庭审,并要出庭作证的,但事有突然,护照和签证都办好了,邵长水却突发脑溢血,病倒了。
  一行人赶到平原县前曹镇邵家庙村邵长水家的时候,却没有见到邵老的身影。他的女儿邵玉芳眼角湿润地说,她父亲去年病倒后就再没有起来,带着遗憾走了,那一天是农历六月十五。 
  “父亲临终前躺在病床上,不能说话,但还用手比划,他多么希望能够看到最终庭审胜利的结果!他生前一直抱着打赢的希望。”邵玉芳很激动。
  悲痛中,邵玉芳、邵启利还有邵长水的妻子,在遗像前,郑重地在日方律师带来的诉讼委托书上签字,摁下手印。
  接下来在前曹镇的南何村何学勤家,律师们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何学勤老人也于去年年中因病去世,享年84岁。
  魏光荣:
  无法抹去痛苦记忆
  在平原县腰站镇大位村的魏光荣老人,是此次对日诉讼中年龄最长的。他生于1915年,如今已经92岁。
  在日本做苦力的经历,在魏光荣身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他的右手无名指的一节手指头,当年被“轱辘马”轧掉一截,老人伸手给我们看,记忆似乎回到以前,一脸凝重。
  另外一路法律人士带回的信息同样不乐观,禹城县善集乡芘子杨村的劳工原告刘少明,现年85岁,也已经卧床不起。另外一名劳工王子利老人也已经82岁高龄。而早已经去世的安保翠则是由其子女作为原告进行诉讼。

    败因何在?

  董一鸣介绍,从全国范围看,以往的对日索赔诉讼多以败诉告终。由于中国的对日民间诉讼案都是在日本进行,所以要想取得胜利必须要获得日本法律的认可。当前中国对日民间诉讼案一直、连续失败的主要法律伦理有3条:
  “国家无回答责任条款”。所谓“国家无答责”,是日本天皇制度下的一条法理,即国家不因国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也就不用对民间诉讼国家的案件进行回答。战后,日本《民法》作了彻底的改变,“国家无答责”这种法理也已被彻底取消了。因此,现在引用“国家无答责”这种当时的法律,处理当时发生的案件,是历史的倒退,也是对现实的歪曲。
  “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日本的一个法律名词,实际上是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即只要过去了二十年,针对非法行为请求诉讼的权利就消失了。但针对“除斥期间”,法律上还有一些除外条件,比如如果遇到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条款。 
  “个人请求权”。所谓“个人请求权”,日本政府认为中国已放弃了一切战争索赔权利。但中国政府并不认可这一点。中国放弃国家赔偿请求权,并不包括中国公民个人的赔偿请求权。从国际通行的法理上来讲,国家也无权处分公民个人的民事权利。

    路在何方?

  中国人战争受害者对日索赔路在何方?董一鸣律师认为,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和精神,对日索赔诉讼不仅可以在日本提起,也可以在中国提起。因此,下一步要努力推动对日索赔国内诉讼。
  董一鸣说,在国内提起对日索赔诉讼,是一个崭新的问题,然而是有法理依据的。中国法院完全拥有司法管辖权,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并完全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建议中国立法或司法机关考虑出台明确的立法或司法解释,以利于中国民间对日诉讼的进行。
  董一鸣认为,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上,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胜算的几率应该是一样的。在国内提起对日索赔诉讼,具有一定的优势,首先,受害者可以依据中国的法律起诉日本政府和企业,案子审理过程适用中国的法律;第二,减少诉讼成本,在日本打官司,费用较高,有的官司因费用问题而搁浅;第三,受害者与法官、律师的语言沟通不用翻译,减少语言交流上的误差;第四,受害者更能得到国内社会的支持和同情,依靠国内舆论的支持,能够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
  据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已经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为“民间赔偿”提供支援,在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的对日赔偿诉讼才刚刚开始。
编辑: 侯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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