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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民间友好团体发表《和平与睦邻友好呼吁书》

2006-08-31 10:55:55 SRC-118
   
 
  新华社东京4月19日电(记者乐绍延) 中日两国60家民间友好团体的代表日前在东京联合发表了中日《和平与睦邻友好呼吁书》。

  呼吁书说:“今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0周年,对中日两国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一年。过去一个时期,日本发动战争,通过殖民统治和侵略给中国和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日本人民也深受其害。经历了战争苦难的中日两国人民渴望持久和平的国际环境,我们要吸取历史教训,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呼吁书说:“在中日两国政府和民间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日邦交正常化30多年来,两国关系取得长足发展,双方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成果显著。去年中日贸易总额达到了1600多亿美元,人员往来400多万人次,友好城市总数达到227个。实践证明中日友好合作不仅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也是东亚地区繁荣的重要因素,无疑也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呼吁书指出:“中日之间出现所谓的‘政冷经热’现象是不正常的,不符合双方的利益。正视过去,正确认识历史仍然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基础。双方应恪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联合宣言》的原则,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存在的问题、分歧和争议。”

  呼吁书说:“中日友好归根到底是两国人民的友好。我们高度关切近年来出现的两国国民感情疏远的问题,强烈呼吁两国政府和各界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扩大双方的交流尽快扭转目前的状况。我们希望双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创造条件,尽早实现两国首脑互访,使2005年成为推进新世纪中日和平睦邻友好合作的一年。”

  呼吁书强调:“两国民间团体要充分发挥民间优势,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新闻、体育、宗教、旅游、妇女、青少年和地方政府交流等各个领域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以增进中日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努力正确引导各自国内舆论。”

  呼吁书还说:“我们决心并向两国各界呼吁:要继承和发扬友好传统,进一步落实中日民间团体共同发表的《新世纪中日民间友好宣言》和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时发表的《中日友好呼吁书》,培养友好事业的接班人,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这份呼吁书由日本中国友好协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友好议员联盟、日中经济协会、日本青年团协议会和中国日本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中日两国60个民间团体联合发表。


    《和平与睦邻友好呼吁书》全文如下:  
 

  今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六十周年,对中日两国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一年。过去一个时期,日本发动战争,通过殖民统治和侵略给中国和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日本人民也深受其害。战后,日本走和平发展道路,构筑了今天的经济繁荣。经历过战争苦难的中日两国人民渴望持久和平的国际环境,我们要汲取历史教训,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在中日两国政府和民间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十多年来,两国关系取得长足发展,双方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成果显著。去年中日贸易额达到1600多亿美元,人员往来400多万人次,友城总数达到227个。实践证明,中日友好合作不仅给中日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也是东亚地区繁荣的重要因素,无疑也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尽管如此,中日之间出现所谓“政冷经热”现象是不正常的,不符合双方利益。正视过去,正确认识历史仍然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基础。双方应恪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联合宣言》的原则,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存在的问题、分歧和争议。 

  中日友好归根到底是两国人民的友好。我们高度关切近年来出现的两国国民感情疏远的问题,强烈呼吁两国政府和各界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扩大双方的交流尽快扭转目前的状况。我们希望双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创造条件,尽早实现两国首脑互访,使2005年成为推进新世纪中日和平睦邻友好合作的一年。 

  两国民间团体要充分发挥民间优势,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新闻、体育、教育、宗教、旅游、妇女、青少年和地方政府交流等各个领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以增进中日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努力正确引导各自国内舆论。 

  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友好传统,进一步落实中日民间团体共同发表的《新世纪中日民间友好宣言》和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十周年时发表的《中日友好呼吁书》,培养友好事业的接班人,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2005年4月12日     于东京

 

  

        中方团体                               日方团体

    中国日本友好协会        社团法人日中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日本中国文化交流协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日本友好议员联盟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财团法人日中经济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社团法人日中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财团法人日中友好会馆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日本青年团体协议会 

  中国国际交流协会      全国地域妇人团体联络协议会 

  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       I女性会议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日中友好宗教者恳话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创价学会 

  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立正佼成会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日中经济贸易中心 

  中国作家协会          社团法人日本笔会 

  中国佛教协会          财团法人日本乒乓球协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社团法人日本武术太极拳联盟 

  中国红十字会       社团法人日中科学技术文化中心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日中友好旧军人会 

  中国电影家协会         (NPO)日中新世纪协会 

  中国舞蹈家协会       财团法人日本青少年文化中心 

  中国音乐家协会         日中技能者交流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         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日中农林水产交流协会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NPO)日中医学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绿化基金会 

  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委员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旅游协会 

  中日关系史学会 

  中日新闻事业促进会 

  北京国际信息研讨会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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